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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存量资源改建养老服务设施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8日 14:44:48 发布部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收藏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浙江省推进存量资源改建养老服务设施操作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浙江省推进存量资源改建养老服务设施操作办法(试行)

  2.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

  

附件下载
省级有关单位名单.docx
附件下载
浙江省推进存量资源改建养老服务设施操作办法(试行).doc

 

附件下载
1.浙江省推进存量资源改建养老服务设施操作办法(试行).doc(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2.省级有关单位名单.docx(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chaifeier)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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