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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纪录片“丹桂奖”评选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4日 16:49:46 发布部门: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收藏

  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各有关单位::

  《浙江省纪录片“丹桂奖”评选办法》(2024修订)已经省厅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以贯彻实施《浙江省纪录片“丹桂奖”评选办法》(2024年修订)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浙产纪录片生产创作,推出更多的浙产纪录片精品,打响“浙产好剧”品牌,更好担负起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

  附件:1.浙江省纪录片“丹桂奖”评选办法(2024年修订)

  2.浙江省纪录片“丹桂奖”评分细则

  3.浙江省纪录片“丹桂奖”评分表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2024年4月2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3.doc
(责任编辑:chaifeier)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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