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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核及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30日 09:33:07 发布部门: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收藏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促进我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晋企发〔2022〕78号)要求,按年度计划,近期省工信厅组织开展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核及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一)企业自愿申报

  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申报,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如实填写申报资料,依据《实施细则》和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相关要求规范制作纸质认定申请书(含申请表、相关佐证资料等。佐证材料加封面和目录,在各项材料标题处加盖企业公章)。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2021年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参加复核,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如实填写复核资料。依据《实施细则》和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相关要求规范制作纸质复核申请书(含复核申请表、相关佐证资料等佐证材料加封面和目录,在各项材料标题处加盖企业公章)。

  3.知识产权交易补助申请。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通过知识产权交易,获得技术升级并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同时提出知识产权交易资金补助申请。

  4.来晋注册经营的奖励申请。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来山西注册经营的,自运营年度起,营业收入达到奖励要求的,可提出资金奖励申请。

  (二)市县把关审核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申报,整理申报材料,制作纸质申请书,于2024年6月10日前向所在县(市、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申报。市、县两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实施细则》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有关要求,对申报(复核)企业资料开展审核工作,审核通过的向上一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进行推荐。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现场核实,核实确认后,做出现场核查符合性说明,报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对县级主管部门上报的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核查,开展实地考察,于2024年6月30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企业申请书(含佐证材料)、申报推荐汇总表(以上均要求纸质件,一式二份),报送至省工信厅。

  (三)省厅评审认定

  省工信厅对各市推荐企业的申报(复核)资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符合专精特新标准的企业进行公告认定,对符合优惠政策奖补的企业进行确认。

  二、工作要求

  (一)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加大政策宣贯解读力度,积极鼓励和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申报、复核。同时广泛动员各级专精特新服务专员切实做好申报、复核企业的咨询服务工作。

  (二)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统筹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核和推荐工作;要依据《实施细则》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条件,指导企业做好网上申报和佐证材料整理工作。

  (三)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推荐的企业需符合《实施细则》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实施细则》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各级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初核、复核、审核、推荐工作。对于应参加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未参加复核或不推荐复核的,需说明原因。

  (四)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资料的上报工作,避免时间延误,影响整体工作进度。

  三、注意事项

  (一)根据往年情况,均有部分企业忘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登录账号、密码,建议申报企业提前登录平台确认。企业网上申报时间截至2024年6月10日,请合理安排申报时间。

  (二)省工信厅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中未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申报辅导服务,没有特殊通道或捷径,相关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企业只需登录系统如实填报,并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即可。填报内容主要是数据指标和客观陈述,简单清晰,不需要也不建议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

  (三)所有审核工作将严格按照《实施细则》中相关标准执行。省工信厅将按照随机抽取、随机分组的“双随机”方式确定推荐审核专家,进一步强化审核程序、严明审核纪律,并对参评专家名单严格保密,全力保障审核公正性。

  (四)省工信厅将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和审核流程组织对各市推荐企业进行审核并实地抽查,最终形成并印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和复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在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前,2021年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后,原称号自动失效,以该名单内企业为准。

  申报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351—7031114

  电子邮箱:sxzxzjtx@163.com

  附件:1.2024年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指南

  2.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推荐意见表3.2024年度惠企政策落实项目申请书

  3.2024年度惠企政策落实项目申请书

  4.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5.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推荐汇总表

  6.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惠企政策落实申报推荐汇总表

  7.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27日

 

(责任编辑:chaifeier)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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