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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美丽丰台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8日 13:36:23 发布部门:丰台区人民政府 收藏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倍增追赶、合作发展”战略,持续巩固提升我区生态环境质量,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推进美丽丰台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街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以总书记 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美丽丰台建设。

  二是全面落实责任。各街镇、各部门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准确把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将环境污染防治向纵深推进,统筹抓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要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三是推进共治共享。各街镇、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及时曝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严格督查考核。各街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全面加强任务统筹落实,按要求于每月25日前通过督查系统报送进展情况;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将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并对重点任务推进情况进行评价评估;对因工作不力、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 1.蓝天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

  2.碧水保卫战2024年工作计划

  3.净土保卫战2024年工作计划

  4.应对气候变化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

  5.生态保护2024年工作计划

  6.丰台区生态环境保护2024年有关指标及重点任务计划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丰台区蓝天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

序号

重点任务

工作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部门

主责单位

协办单位

一、主要目标

1

空气质量目标

全力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在PM2.5年均浓度达标的基础上,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各街镇兼顾粗细颗粒物协同治理,实现细颗粒物(PM2.5)和粗颗粒物(TSP)浓度持续改善,PM2.5尽最大努力退出全市后30名,TSP尽最大努力退出全市后10名。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镇

区城市管理委

区科技信息化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2

总量减排目标

实现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NOx)减排目标要求。

新增涉气建设项目严格执行VOCs、NOx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减二增一”削减量替代审批制度。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

二、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专项行动

3

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

3-1

积极对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新能源汽车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十四五”规划目标和相关实施方案,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强化政策引导换车减油,按照市级部署要求组织实施新能源车分年度推进计划。

按时间节点完成

区发展改革委

区科技信息化局

各相关部门

3

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

3-2

按市级部门统一部署,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高水平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长期实施

区城市管理委

区发展改革委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房管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

各街镇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3-3

推进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通过“私人充电桩+小区公用充电桩+新技术新模式应用等”组合方式,提升居民区充电保障能力。推进由基层管理机构、房管和城市管理等部门、充电基础设施实施企业共同参与的“一站式”协调推动机制,切实解决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难题,逐步实现充电设施覆盖每个居住区,具备条件的固定车位自用充电设施“应装尽装”。

长期实施

区房管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

区城市管理委

各街镇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3-4

加快公共充电设施建设,通过聚焦供需缺口大、农村地区存在建设空白等重点场景,实现设施布局优化与服务水平同步提升。

长期实施

区城市管理委

区农业农村局

——

3-5

促进重点领域专用充电设施发展,统筹区内物流、环卫、旅游等重点领域专用充电场站资源,推动将充换电设施与场站同步规划建设。

长期实施

区城市管理委

区商务局

区文化和旅游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

4

推进低(无)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

4-1

严格落实强化溶剂型涂料和胶粘剂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管理若干措施。

年底前

区市场监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应急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科技信息化局

4

推进低(无)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

4-2

对生产、销售环节涂料、胶粘剂、清洗剂、油墨等含VOCs产品开展抽检,加大对防水、地坪、防腐、防火等涂料,及瓷砖美缝剂、密封胶等胶粘剂产品的抽检力度;全年抽样检测量不低于20组。督促各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生产单位严格落实地方标准中关于包装标志的要求;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

VOCs含量查处结果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并向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通报。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及时向社会公示。

年底前

区市场监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应急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科技信息化局

4-3

工程建设领域大力推广绿色环保产品,在政府投资建设工程中,优先使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

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施工工地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文件等方式对施工单位提出使用符合北京市《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产品的相关要求。

按照《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DB11/ 1983—2022),强化含VOCs产品使用情况考评要求,鼓励使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

年底前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各街镇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区生态环境局

区财政局

区市场监管局

4-4

落实《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要求,禁止使用不符合《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产品。

年底前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各街镇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区生态环境局

区财政局

区市场监管局

4

推进低(无)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

4-5

区科技信息化局鼓励工业涂装企业使用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的涂料、胶粘剂等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

区生态环境局加强对工业企业涂装环节使用低(无)VOCs原辅材料的执法检查。

督促工业涂装企业建立原辅材料台账,并使用符合标准的低(无)VOCs含量产品。

年底前

区科技信息化局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镇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

4-6

按照市级要求,对施工、工业涂装等行业企业加强生产、销售、使用环节含VOCs产品检查、检测。

年底前

区市场监管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生态环境局

5

推进VOCs存量综合整治

5-1

持续开展VOCs整治,有针对性地分类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储罐综合治理、装卸废气收集治理、敞开液面逸散废气治理、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升级改造等减排工程。加强突出问题溯源排查,及时消除VOCs浓度高值区。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镇

丰台运管分局

区科技信息化局

5-2

落实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绿色发展行动方案,丰台园管委会开展园区规划环评,明确规划期VOCs排放总量和减排路径;结合自身产业结构和VOCs排放特点,开展VOCs精细化管控工作。

年底前

丰台园管委会

区科技信息化局

推进VOCs存量综合整治

5-3

对辖区内在营一、二类汽修企业10家及以上的卢沟桥街道、玉泉营街道、花乡街道加强执法检查,督促汽修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10月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卢沟桥街道

玉泉营街道

花乡街道

——

6

促进

油品

储运

环节

减排

6-1

实施《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206-2023)《油罐车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207-2023)《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208-2023)新标准,加强执法检查,动态更新台账,推进油气深度治理,督促达标排放。

4月1日起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镇

6-2

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生产、销售环节的车用油品、氮氧化物还原剂和车用油品清净剂产品质量开展监督抽查,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开展运输企业、非道路移动机械实际使用油品随机抽检,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定期反馈行业部门。

公安丰台分局负责依法打击通过“自备罐”“流动加油车”“黑加油站点”等非法储存、运输、销售成品油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宣传曝光典型案例,营造高压态势。

长期实施

区市场监管局

公安丰台分局

各街镇

区商务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应急局

6-3

督促加油站和储油库在夏季错峰装卸油,引导加油站出台鼓励夜间加油的措施。

6-9月

区商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镇

——

7

推动企业绿色升级

7-1

以涉VOCs排放行业为重点,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基本实现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大于1吨的企业审核全覆盖。

强化审核企业的监管,对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不报告审核结果的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组织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重点方案,提高企业“一厂一策”精细化治理水平。

11月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科技信息化局

7-2

配合市级部门修订《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指导汽修企业建立清洗剂、涂料等含VOCs产品使用台账,督促企业使用合规产品。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丰台运管分局

相关街镇

区市场监管局

7

推动企业绿色升级

7-3

加强汽修行业机修、烘干等环节VOCs排放监管,提高水性涂料使用的替代力度,强化喷枪清洗、机油和清洗剂使用、废物贮存等环节精细化管理、检查、检测。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丰台运管分局

相关街镇

三、实施氮氧化物(NOx)减排专项行动

8

削减固定源NOx排放量

8-1

配合市级部门开展集中式、分布式供热效率对比分析研究,综合考虑安全性、管理成本等因素,按照因地制宜、适度分散的原则,研究改进供热系统,力争到2025年城镇地区单位建筑面积供热能耗降至42瓦/平方米。

长期实施

区城市管理委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8-2

健全清洁取暖设备的运维服务机制,严厉打击经营性企业非法使用、销售燃煤行为,严防散煤复烧,巩固“无煤化”成果。

年底前

各街镇

区农业农村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城市管理委

9

推动机动车清洁化

9-1

新增和更新的巡游出租车(不含社会保障车辆和个体车辆)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到2024年底,新能源巡游出租车达到市级要求。鼓励区内新增和更新的旅游客运班线车、驾校C2培训车和考试用车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

在市级统一部署安排下,研究在旅游景点周边设置新能源旅游客车专用停车场,引导鼓励市内旅游客运车优先使用新能源车。

年底前

丰台运管分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文化和旅游局

区财政局

公安丰台分局

9-2

配合市级部门,鼓励设置网约车充电泊位等措施,推动网约车使用新能源车辆。

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

9

推动机动车清洁化

9-3

摸排商超等轻型物流配送车辆底数,通过制定鼓励政策、加严行业准入等方式推动存量车电动化。

新增和更新的商超等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比例达到80%。

年底前

区商务局

各街镇

区生态环境局

丰台运管分局

9-4

新增和更新的环卫车(不含应急车、扫雪铲冰车)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年底前,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比例达到40%。

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区环卫服务中心

区财政局

9-5

落实国四柴油车等高排放车辆通行管控措施。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和货车新能源化方案(2024-2025年)》,加快推进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和电动化。

配合市级部门制定实施新能源轻微型货车优先通行一站式办证政策。

按时间

节点完成

区城市管理委

丰台交通支队

区生态环境局

区商务局

区财政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科技信息化局

区教委

区园林绿化局

10

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治理

10-1

严格实施国四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水务、园林绿化、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本行业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做好编码登记和进出场使用管理,鼓励优先使用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机械和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机械。

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施工工地、物流园区、铁路货场、工厂等内部使用(非经营性加油站)油品质量实施严格管理,确保内部使用合格油品。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商务局

各街镇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10

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治理

10-2

组织推进重点企业、铁路货场、物流园区的国四货车、国二及以下(含x阶段)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科技信息化局

区商务局

各街镇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

10-3

以物流园区、铁路货场等为重点,加快推进3吨及以下的叉车基本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叉车。全年完成70台。

11月底前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科技信息化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商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镇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

11

强化移动源排放监管

11-1

丰台交通支队、生态环境局全年在辖区主要道路完成重型柴油车和重型燃气车人工检查。检查次数达到市级要求。

7月1日起,执行国家在用汽油车和柴油车排放标准b限值,强化在用车排放检测。

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交管等部门牵头按职责分工,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违法行为及其他不符合规范的行为进行处罚、记分、曝光。

按时间节点完成

丰台交通支队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各街镇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11-2

加强摩托车治理,开展专项执法整治,加大处罚违法行为力度。

年底前

丰台交通支队

——

12

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

落实本市“十四五”时期推进矿建材料、商品车等重点大宗物资运输结构优化调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重点大宗货类“公转铁”,推动部分铁路货运场站扩能改造及设施升级,利用好市域范围内“小铁路”资源,全市货物到发绿色运输(含铁路和新能源货车)的比例持续增长。

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

四、提升城市环境精细化管控水平

13

落实扬尘

管控责任

13-1

降尘量控制在5吨/平方公里·月左右(扣除沙尘影响)。

年底前

各街镇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等行业主管部门

——

13-2

督促工地(场站)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及“门前三包”,强化工地(场站)出口100米范围内巡查和清扫保洁,道路尘负荷持续下降。

年底前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各街镇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

13-3

定期对各街镇粗颗粒物(TSP)浓度、道路尘负荷等排名情况进行通报。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

13

落实扬尘

管控责任

13-4

河西四街镇尽最大努力退出TSP全市后10名。聚焦突出扬尘问题,落实“最后一公里”责任,提升精细化管控能力。每周至少一轮次在施工地、裸地、消纳场、搅拌站检查全覆盖。通过“吹哨报到”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对突出扬尘问题开展执法检查。

年底前

云岗街道

王佐镇

长辛店街道

北宫镇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农业农村局

丰台交通支队

区生态环境局

区环卫服务中心

14

提高扬尘

监管水平

14-1

区城市管理委提升道路清扫保洁水平,不断降低道路尘土残存量。加强城市道路遗撒快速发现、快速处置能力建设。加强遗撒溯源,实现从发现遗撒问题到追溯工地源头全链条管理,遗撒线索及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查处。

推进辖区内农村道路和街巷规范化清扫保洁工作。

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区农业农村局

各街镇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区环卫服务中心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14-2

组织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规范化管理,退出落后、过剩产能,达到“规范一批、退出一批”的整治效果;合规保留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实现生产密闭化、清洁化。

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安装扬尘污染实时监控装置,应配备雾炮或高压喷雾系统等设备及洒水车,应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运输车辆未密闭禁止驶出、车身不洁禁止驶出。

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各相关街镇

14

提高扬尘

监管水平

14-3

区园林绿化局强化绿化过程技术指导,各街镇开展裸地生态治理和林下植被种植。对短期无建设或利用计划的裸地通过硬化、绿化等方式减少扬尘。

区农业农村局强化农作物耕收技术指导,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结合实际种植越冬作物,避免耕地长期裸露。

长期实施

区园林绿化局

区农业农村局

各街镇

——

14-4

提升裸地精细化管理水平。充分利用裸地卫星遥感识别技术,定期对区域裸地进行全覆盖检查,并通过大气精细化平台推送至相关街镇。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镇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14

提高扬尘

监管水平

14-5

强化执法监管。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强化源头执法、联合执法、非现场执法,保障扬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针对TSP浓度排名靠后、扬尘管控不到位等问题突出的街镇,开展点穴执法帮扶。

年底前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园林绿化局

区水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丰台交通支队

——

15

巩固扬尘防治精细化管控成效

15-1

强化土地储备、土地一级开发、征地、拆迁、拆违“场清地净”以及“小微工程”(施工面积300平方米以下、投资30万元以下)、架空线入地等过程的扬尘管控。指定专人监督农民自建房过程中落实扬尘管控规定。

年底前

各街镇

——

15-2

推广拆迁、拆违、施工建设、装饰装修等项目高围挡、封闭化作业方式,有条件的实施全密闭化作业。建筑工地推广安装使用喷淋(雾)等抑尘装置。在重点地区及有条件的施工现场积极推行土石方施工阶段防尘天幕、基坑气膜等抑尘措施。

年底前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各街镇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

15

巩固扬尘防治精细化管控

成效

15-3

设立示范性工地标杆,推动重点工程施工现场达到“绿牌”工地要求。每季度对辖区内行业施工工地绿色施工情况进行排名,通报扬尘治理不达标的施工工地,并对施工扬尘问题严重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约谈。

年底前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会

15-4

逐步推动采用清扫、吸尘、冲洗等方式开展屋顶清洁,对有条件的、符合安全条件的建筑开展屋顶绿化。2024年在卢沟桥街道、云岗街道试点实行。

10月底前

各街镇

——

16

完善扬尘管控工作机制

16-1

区城市管理委协调区城管执法局,加强对街镇扬尘执法工作的指导,定期通报考评空气质量排名靠后街镇执法检查情况。完善问题移送机制,及时对部门移送的扬尘问题查处结果进行闭环反馈。

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各街镇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生态环境局

16-2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加强扬尘视频监管平台使用,督促落实施工扬尘管控措施,确保扬尘不出工地。

各行业部门、各街镇加强扬尘视频监管平台使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依法处罚,同时抄送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部门。

年底前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各街镇

区生态环境局

16-3

各街镇每月更新辖区内各类施工工地、拆迁拆违、线性工程、“小微工程”、裸地等扬尘源台账,定期开展全覆盖检查,依法开展执法处罚。

年底前

各街镇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

17

加强餐饮油烟源头管控

市场监管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依托大数据平台加强餐饮项目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的推送共享。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研判,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事前帮扶指导,通过宣传《餐饮行业污染防治手册》提升餐饮单位合规意识和水平,并做好事中事后监管。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各街镇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18

加强氨、恶臭等污染治理

18-1

严格执行《北京市沥青混合料搅拌站绿色生产技术指南》,加强对生产单位、施工单位的宣传引导,鼓励其结合作业位置,合理规划运输路线、统筹安排作业时间。探索针对产品装车、运输等VOCs易挥发逸散环节的VOCs控制对策。

落实交通部门推广绿色沥青混合料应用的指导意见,提升道路应用温伴、高效再生、高性能改性等低污染、低能耗、高星级绿色沥青混合料比例。

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18-2

持续做好本市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备案管理,加强对未备案及使用淘汰物质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街镇

19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19-1

加强宣传,引导公众形成绿色生活方式,鼓励公众绿色出行;积极开展文明祭祀宣传,引导市民遵守文明行为规范,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祭祀。

长期实施

区民政局

各街镇

区委宣传部

区委网信办

区融媒体中心

19-2

落实《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丰台区关于烟花爆竹禁放等规定。

长期实施

公安丰台分局

区应急局

各街镇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

20

加强噪声污染治理

20-1

配合市级部门完成丰台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建设,配合市级部门推进噪声监测联网及分析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完成声功能区划调整发布。

10月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镇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房屋管理中心

20

加强噪声污染治理

20-2

配合市级部门优化夜间施工证明办理条件和程序,加大服务指导力度。按照重大项目建筑垃圾运输通行保障工作方案要求,对于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及时办理建筑垃圾昼间运输车辆通行证。加大违法夜间施工查处力度。

年底前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各街镇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区生态环境局

20-3

按照本市交通运输专项补助资金、轨道交通噪声治理资金等有关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并报送交通噪声缓解年度治理计划,组织实施一批交通噪声治理工程

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相关街镇

区财政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20-4

按照市级部门制定的加强公共场所娱乐健身活动噪声监管办法,落实工作职责。

年底前

公安丰台分局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镇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园林绿化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体育局

区文化和旅游局

21

提升生态环境类接诉即办工作成效

加强生态环境类诉求办理工作,强化源头预防,结合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深化生态环境接诉即办“管家”机制,落实属地责任,加强行业统筹,重点解决市民反映集中的油烟、噪声等共性问题,进一步提升诉求办理解决率和满意率。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镇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区城指中心

五、“一微克”行动区级示范

22

“油换电”“油换氢”示范项目

22-1

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方式开展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活动。

年底前

区商务局

——

22-2

探索建立清洁运输示范车队。摸清并建立辖区内柴油货车用车大户(自有车辆达10辆以上,或日使用车辆大于20辆次)的重点企业台账。

率先示范,推进相应重点企业开展零排放货物运输车队试点,加快自有车辆更新为新能源车,并租用新能源车。

11月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科技信息化局

各街镇

23

VOCs深度治理示范项目

23-1

率先示范,开展走航高值集群“削峰”行动

11月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丰台运管分局

区市场监管局

卢沟桥街道

玉泉营街道

花乡街道

新村街道

看丹街道

宛平街道

五里店街道

——

23-2

试点开展餐饮选址引导、相关方事前参与等餐饮污染前端帮扶管控措施试点。

10月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

区商务局

各街镇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

23

VOCs深度治理示范项目

23-3

丰台运管分局积极推动10家汽修企业开展企业绩效提升工作;区科信局推动1家工业企业开展企业绩效提升工作。

全区全年完成2家企业绩效评级提升。

11月底前

丰台运管分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科技与信息化局

——

24

清洁能源示范项目

24-1

推进燃油锅炉实施电能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2023-2024年内累计完成17台。2024年六里桥街道完成1台、东铁匠营街道完成1台、大红门街道完成6台、玉泉营街道完成2台、太平桥街道完成2台、新村街道完成4台。

11月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区生态环境局

东铁匠营街道

大红门街道

新村街道

太平桥街道

玉泉营街道

六里桥街道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24-2

组织对辖区内具备改造条件的燃气锅炉开展深度低氮改造,改造85蒸吨。

11月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镇

——

六、加强大气环境治理能力建设

25

加强区域联防联控

25-1

建立联防联控执法协作机制,与房山区结对开展交界地区联合执法。加强两区交界区域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

25-2

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审核,按市级要求推进京津冀区域清洁生产协同审核创新试点项目和相关园区的清洁生产审核。

11月底前

区发展改革委

区生态环境局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丰台园管委会

26

强化空气重污染应对

26-1

强化区域空气重污染应对;完善空气重污染绩效分级管理。

依法依规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在市生态环境局统筹下,开展区域联防联控。空气重污染期间,各成员单位组织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并加强督查检查执法。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

26

强化空气重污染应对

26-2

未达到重污染预警级别采取内部管控措施强化污染天气应对,生态环境、气象部门做好污染天气预报,提前发布提示信息,各行业部门、各街镇督促落实污染应对措施,力争实现削峰降速。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气象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环卫服务中心

等行业主管部门

各街镇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

27

发挥生态环境经济激励引导作用

27-1

按照《北京市企业和项目绿色绩效评价指南(试行)》,鼓励企业和项目开展绩效评级,配合市级部门逐步建立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库。对符合条件企业,给予绿色融资支持,引导企业绿色降碳转型。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科技信息化局

27-2

区财政局加强资金统筹,按照污染防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向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好、污染防治任务重的部门、街镇予以倾斜。

加强项目储备与资金使用管理,并结合辖区实际,相应加大区级财政投入力度。

区财政局

区生态环境局

——

28

强化督导、执法和信息公开

生态环境、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依据职责,组织开展贯穿全年的环境问题执法检查专项,重点加强对餐饮、汽修、VOCs和NOx排放重点企业、施工工地等单位的执法检查。

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改革要求,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等依法披露年度报告等环境信息,加强对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活动的监督检查,按期披露率和披露质量达到国家和本市要求。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公安丰台分局

区城市管理委

——

29

强化帮扶指导

通过数据分析和调研对各街镇开展“一街一策”分析,提出针对性管控措施建议,强化帮扶指导。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镇

  附件2

  北京市丰台区碧水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

序号

重点任务

工作措施

完成

时限

牵头部门

主责单位

协办单位

一、水环境质量目标

1

目标任务

水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地表水国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不低于100%,市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不低于85.7%,无劣Ⅴ类水体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达标。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各街镇

二、水资源保护

2

加强饮用水保护

2-1

动态更新全区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井、取水量及供水人口等数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共享。加强饮用水供水厂站水源水和出厂水水质检测;对水质不达标的饮用水水源,采取水源置换、集中供水、深度处理等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农村水源保护巡查,确保水源井周边30米范围内无污水、无垃圾、无厕所、无养殖粪污等污染源。

长期

实施

区水务局

市自来水集团

长辛店分公司

王佐镇
北宫镇

2-2

结合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及区域规划,统筹实施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和分散式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推进完善全覆盖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体系。2024年底前完成乡镇级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补充划定工作。

长期

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相关街镇

——

2

加强饮用水保护

2-3

开展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年度调查评估,按国家要求完成系统填报,年底前提交评估报告,实现水源地“一源一档”动态管理。

10月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王佐镇

北宫镇

市自来水集团

长辛店分公司

2-4

开展水源地专项执法和日常监管,加强“三监联动”,动态清理整治水源保护区内影响水源安全的排污口、垃圾堆放等环境问题。对受水毁影响的水源保护区(水源井)完善封闭隔离设施和标志标识牌。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王佐镇
北宫镇
西罗园街道

马家堡街道

大红门街道

和义街道

南苑街道

太平桥街道

六里桥街道

丰台街道

——

2-5

加强饮用水水质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开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每季度公开乡镇级生活饮用水安全状况。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区卫生健康委

——

3

加强地下水保护

3-1

落实辖区地下水水质保持方案,确保地下水质保持稳定。对辖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监控点开展丰、枯水期监测。

11月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
南苑街道

宛平街道

3-2

加强对潘家庙国控点位周边地下水监测力度,对周边污染源开展排查,完善点位台账信息。

10月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花乡街道

——

3

加强地下水保护

3-3

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落实《北京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加强地下水储备区水源涵养和保护。

年底前

区水务局

各街镇

——

3-4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持续推动地下水“双源”监管体系建设。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
区文旅集团
各街镇

南中轴(北京)国际文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园博园管理中心

4

节水型社会建设

4-1

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区生产生活用水总量达到市级要求,万元GDP用水量比2023年下降比例达到市级要求。

年底前

区水务局

各街镇

——

4-2

进一步加强用水总量管控,提高用水效率。结合区域用水实际情况,将用水总量进一步分解下达至街道(乡镇),并细化管控措施。

年底前

区水务局

各街镇

——

三、水环境治理

5

强化城乡生活污染治理

5-1

编制丰台区落实《北京市全面打赢城乡水环境治理歼灭战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方案,配合北排集团完成新(改)建污水收集管线任务;强化再生水配置利用能力,2024年再生水输配量达到市级要求。

年底前

区水务局

各街镇

区发展改革委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

5

强化城乡生活污染治理

5-2

对丰台河西再生水厂、河西再生水厂二期等进水BOD5浓度长期低于100mg/L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服务片区,按照市级要求,编制系统化整治方案,提高污水收集效率。

11月底前

区水务局

市排水集团

王佐镇

北宫镇

长辛店街道

云岗街道

5-3

结合灾后恢复重建,加快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优化完善适合本地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技术工艺,持续推进解决村庄污水收集处理问题。

年底前

区水务局

相关街镇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农业农村局

5-4

组织开展现有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调查评估,持续更新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对运行不正常的设施随发现随督促整改,确保已建成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80%以上,按年度形成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报告。

年底前

区水务局

相关街镇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局

5

强化城乡生活污染治理

5-5

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已完成整治任务的村庄生活污水、黑臭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到要求,村庄环境干净整洁。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委

相关街镇

区卫生健康委
区财政局

6

加强汛期污染防治

6-1

加大雨污混接错接巡查整治力度,实现动态清零,按照市级部门要求,制定实施雨污混接错接排查治理方案。

年底前

区水务局

各街镇

市排水集团第四管网运营分公司

6

加强汛期污染防治

6-2

汛前持续开展“清管行动”“清河行动”。聚焦凉水河所在片区,提前对雨水管涵、雨污合流管涵、雨水口(雨箅子)等进行全面清掏并加大巡查、清理力度。

9月底前

区水务局

各街镇

市排水集团第四管网运营分公司

区生态环境局

6-3

按照市级要求,协调槐房等城镇污水处理厂加强汛期联动联调,降雨前提前加大抽升处理,降低管网液位,实现管网腾容,最大程度减少片区污水溢流排河。

9月底前

区水务局

各街镇

市排水集团

区生态环境局

6-4

加强汛期河湖水环境精细化管理,雨后24小时内对国市考断面所在重点水体及时清理垃圾、漂浮物。开展雨后入河排口排污检查,严厉打击污水直排、借雨偷排行为。

10月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大红门街道

石榴庄街道

北宫镇

王佐镇

马家堡街道

太平桥街道

宛平街道

——

7

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7-1

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加强对辖区工业企业的排查监管,杜绝污水直排、偷排。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镇

——

7

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7-2

开展排污许可证单位执行报告提交率审核。对2021年以来新核发、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以及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进行许可证质量、2023年度执行报告全覆盖审核,审核总数不少于持证单位总数的三分之一。2023年度执行报告按时提交率应达到98%以上。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镇

——

8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

8-1

健全入河排污口长效监督管理,建立完善河流“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动态管理台账。

11月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镇

区水务局

8-2

巩固排查整治成效,确保违规排污口动态清零。常态有水排口基本实现在线监测设施全覆盖,强化在线监管平台应用。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镇

区水务局

市排水集团第四管网运营分公司

8-3

做好入河排污口分级设置审批工作。按照国家要求每季度上报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进展情况。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9

巩固水体整治成效

9-1

发挥“河长制”“湖长制”统筹作用,加强汛期面源污染治理、污水直排混排入河监管巡查力度,将河流消劣治理、整治后黑臭水体管护、农村小微水体管护等任务纳入年度总河长令。

年底前

区水务局

各街镇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局

9-2

加强对黑臭水体、农村小微水体、劣Ⅴ类水体监测,第二、三季度每月开展黑臭水体水质监测。

9月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

9-3

加强对黑臭水体、农村小微水体、劣Ⅴ类水体巡查,对发现的黑臭问题,及时开展整改,确保动态清零。

年底前

区水务局

各街镇

9-4

加强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推进凉水河、小清河、永定河、蟒牛河等重点水体稳定达标,防止劣V类水体反弹。

年底前

区水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镇

10

深化流域生态补偿

继续实施地表水区域补偿办法,推进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区财政局

北宫镇

王佐镇

11

强化跨部门、跨区域监管执法

11-1

巩固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以水环境问题为导向,开展流域“点穴”执法,重点对饮用水水源地、入河排污口、未纳管企业和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等开展跨区域专项执法。

年底前

区水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镇

区农业农村局

11-2

严厉打击向城市雨水管道排污及倾倒垃圾、向河道倾倒及填埋垃圾等违法行为,切实降低初期雨水污染对河流水质的影响。

10月底前

各街镇

区水务局

12

落实监督指导

12

持续完善水生态环境领域“三监联动”。聚焦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河流、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汛期面源等重点区域和问题,结合指导帮扶,推动问题整改。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各街镇

——

四、水生态修复

13

保障重点河流生态流量

13-1

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配置,加强河湖生态用水保障。鼓励再生水用于河湖生态补水。

年底前

区水务局

市排水集团

13-2

建立河流、湖库生态流量保障清单,并纳入河湖长制统一管理。建立生态流量数据共享机制。

年底前

区水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13-3

按照市级有关部门要求,继续实施永定河流域生态补水,持续复苏永定河流域生态环境。

年底前

区水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14

提升水生态系统健康

14-1

完成丰台区河西片区佃起河、小清河、蟒牛河生态修复,建设生态缓冲带,提升水体自净能力。加强生态修复效果监测评价。

10月底前

区水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14-2

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开展区域美丽河湖建设分析,积极参加“美丽河湖”评选。

11月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

15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

15-1

开展水生态环境状况监测评价。

10月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15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

15-2

加强区级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区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基础站、特色站监测能力建设,开展基础站达标评估,提高监测数据支撑能力。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财政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区供电公司

北京丰台国资集团有限公司

15-3

推动建立地下水“双源”多参数自动监测网,提升科学管控能力。

11月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各街镇

五、重点区域综合提升

16

河西地区截污治污综合治理

加大河西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做好蟒牛河、牤牛河巡查管护,提升农村支户污水管网覆盖率,推动解决生活污水溢流问题。

年底前

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王佐镇

北宫镇

长辛店街道

云岗街道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

17

强化重点区域整治提升

17-1

落实“一河一策”整治方案,加快蟒牛河劣V类水体消除。

10月底前

区水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云岗街道

长辛店街道

17-2

结合前期马草河、小清河南北支沟、永定河灌渠、丰草河问题排口整治工作,加强巡查检查力度,杜绝反弹。

年底前

区水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花乡街道

玉泉营街道

看丹街道

北宫镇

青塔街道

宛平街道

丰台街道

——

  附件3

  丰台区净土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

序号

重点任务

工作措施

完成

时限

牵头部门

主责单位

协办单位

一、土壤污染防治目标

1

目标任务

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土壤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

区应急局

区科技信息化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商务局

二、持续深入防控建设用地风险

2

科学管控建设用地风险

2-1

管控优先监管地块。推进上年度10个优先监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污染管控,视再开发利用情况适时开展风险评估;对新增优先监管地块开展重点监测,并实施污染管控。

以筛查台账为基础,考虑行业、生产年限等因素,筛选可能存在较高土壤污染风险的地块,列入优先监管地块清单,2月底、8月底前更新清单。

按要求填报“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包括优先监管地块的基础信息、监测点位、监测结果、污染管控措施等。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

区科技信息化局

2

科学管控建设用地风险

2-2

削减受污染建设用地面积。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污染地块名录,鼓励应用绿色低碳治理技术,科学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加强风险管控、修复方案备案管理。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2-3

建立重点建设用地审批会商机制。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在审批重点建设用地工程项目时,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及评审材料作为附件,通过“多规合一”协同平台与生态环境部门共同研究。

未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评审的重点建设用地项目地块,由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联系生态环境部门,共同督促相关土地使用权人在供地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评审工作。

对存在污染的地块,由生态环境部门和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在供地前完成治理修复及修复效果评估,经市级相关部门审定合格后,方可按规划用途安全利用。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3

拓展建设用地管理广度

3-1

筛查土壤污染风险。根据上年度关停退出工业企业情况,结合注销、撤销排污许可信息,按照关停退出工业企业原址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查指南,动态更新完善筛查台账。

11月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科技信息化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

3-2

监管后期管理地块。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完成后,需要实施后期管理的地块,加强监测、运维、制度控制等。对北京铁路枢纽丰台站建设工程原丰台机务段场地地块后期管理计划落实情况开展检查。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看丹街道

3-3

加快处置转运污染土壤。加强“分阶段”修复地块监督管理,涉及转运污染土壤的,督促按承诺时限和措施完成转运污染土壤处置、效果评估及备案。督促推进相关地块完成“承诺制”实施前存量转运污染土壤处置及效果评估。

11月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

和义街道

4

依法保障建设用地安全

4-1

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或者达到95%以上且当年依法处罚、整改到位。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督促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法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4

依法保障建设用地安全

4-2

推进土壤环境现状调查。区科技信息化局在审批涉及新建汽车整车制造、显示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的新改扩建项目时,督促企业在开工建设前完成土壤环境现状调查,并报区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鼓励工业企业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时,开展土壤环境现状调查。

11月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科技信息化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

——

5

精准防控工业源头污染

5-1

细化管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监督指导重点单位落实法定义务,建立完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制度。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科技信息化局

5-2

落实在产企业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排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最大限度降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

11月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市排水集团

5-3

完成上年度2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回头看”,主要包括有毒有害物质识别、重点场所和重点设施设备识别、土壤污染隐患消除、自行监测点位布设、监测指标和监测频次、自行监测报告编制、监测结果信息公开等。

6月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科技信息化局

5-4

防控涉重金属企业污染。持续排查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预防耕地污染。根据上年度排查情况,指导推动含电镀工序企业开展绿色化改造。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科技信息化局

区商务局

5

精准防控工业源头污染

5-5

强化管理潜在污染企业。督促汽车整车制造、显示器制造、集成电路制造行业企业完成一轮自行监测;督促化工、电子、制药、汽车制造行业重点企业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并根据结果整改提升;督促加油站、储油库及时报告埋地储罐变化信息,全面检查全区加油站和储油库防渗漏措施落实情况。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科技信息化局

6

提升固体废物收运处置能力

6-1

加强小微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完善“小箱进大箱”等工作机制,健全小微医疗机构医废收运体系。鼓励依托工业园区等危废暂存设施,开展服务小微产废单位的工业危废收集转运试点。

年底前

区卫生健康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丰台运管分局

公安丰台分局

6

提升固体废物收运处置能力

6-2

推动商品流通领域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组织引导在京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厂商通过以旧换新等方式,回收废蓄电池。落实“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组织街镇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回收废蓄电池的检查帮扶,督促规范经营、消防安全、污染防治。

年底前

区商务局

区市场监管局

丰台消防支队

区科技信息化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城市管理委

6-3

继续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工作。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市管理委

公安丰台分局

丰台消防支队

6

提升固体废物收运处置能力

6-4

以中关村科技园丰台园为试点,探索推进“无废园区”创建工作。通过开展深入调研、座谈,全面摸排相关情况,制定《丰台区“无废园区”创建工作方案》,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10月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看丹街道

丰台园管委会

区城市管理委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7

协同推动京津冀固体废物管理

配合市级加强本市废锂蓄电池跨省转移利用工作协调,推进京津冀区域废蓄电池利用合作。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丰台运管分局

区科技信息化局

公安丰台分局

区发展改革委

丰台消防支队

三、持续深入净化农用地环境

8

因地制宜管控耕地土壤污染

保障重点耕地安全利用。继续实施耕地分类管理,落实土壤和食用农产品协同监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达到95%以上。

年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

区生态环境局

9

探索管控其他农用地土壤污染

9-1

推进园地分类管理。深化应用农用地土壤详查成果,开展重点园地土壤和果品协同监测,保障产出食用果品安全。完成约1000亩规模化果园“沃土”工程,达到市级要求。

11月底前

区园林绿化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生态环境局

9-2

推进设施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管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督抽测,发现可能因土壤原因导致农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时,对土壤环境质量开展监测。

年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

区生态环境局

10

促进农用地土壤质量提升

10-1

保障新增耕地土壤质量。落实新增耕地联合验收机制,强化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监测,保障新增耕地土壤环境安全。

年底前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生态环境局

10

促进农用地土壤质量提升

10-2

探索重点林地分类管理。对林下种植食用农产品林地,试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分类管理清单。对承接清淤淤泥林地、绿地等地块,开展土壤跟踪监测,保持土壤环境状况稳定。对污泥产品施用试点的平原生态林,加强跟踪监测、对比分析,评价施用后土壤变化。

年底前

区园林绿化局

区水务局

11

大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11-1

治理农业面源污染。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2%以上,农药利用率保持在45%以上。监测分析农田地膜残留,农膜回收率保持在92%以上。健全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统计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调查核算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投入品使用量。

年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

——

11-2

治理果业林业面源污染。开展农药、化肥、农膜等投入品调查核算,完成约1000亩(达到市级要求)信息素、生物天敌等绿色防治任务。通过定点收集、就地还田等方式,加强果树枝叶废弃物处理和利用。试点推进园林绿化有机废弃物生态循环利用。

年底前

区园林绿化局

——

11-3

促进绿色种养循环。完善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并开展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8.5%以上。

年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

——

12

形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

对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等关键环节开展质量控制,完成区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形成文字、数据和图件成果。开展省级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前期工作。

11月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统计局

四、持续加强未利用地保护

13

加强未利用地保护利用

推进未利用地整治复耕与生态修复,具备复垦条件的优先复垦为耕地。

年底前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

——

14

防控未利用地土壤污染

定期组织巡查检查。发现违法占用未利用地的,及时整改;发现未利用地被污染的,督促清除污染、实施修复。

年底前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生态环境局

五、大力提升土壤环境治理能力

15

加强新污染物治理

15-1

完成2024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

3月底

区生态环境局

——

15-2

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强化管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开展抗菌药物及细菌耐药监测;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

监督管理兽用抗菌药,抽查兽药质量,推行凭兽医处方销售使用兽用抗菌药;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综合治理兽用抗菌药,有效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兽药残留超标。

年底前

区卫生健康委

区农业农村局

区市场监管局

——

15

加强新污染物治理

15-3

严格管控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性的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鼓励发展高效低风险农药,稳步推进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和替代。开展禁限用农药非法添加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整治。

年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生态环境局

15-4

加强新污染物含量抽检。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确定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要求,随机抽检儿童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质量,依法处理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

年底前

区市场监管局

——

16

完善管理体系

16-1

按季度开展区域评价。依据《土壤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办法(试行)》,从土壤改良及监测达标、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推动提高绿色发展水平三方面,按季度开展土壤污染治理效果评价。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16-2

规范管理建设用地信息系统。督促相关主体及时、规范填报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完善边界矢量上传、从业单位注册及业绩填报、调查环节质量控制等,及时更新重点监管单位、地块开发利用、信用记录系统、质控调查等模块信息。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督检查。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

16

完善管理体系

16-3

共享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各部门共享上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形成的监测、统计等相关信息,动态共享本年度土壤污染防治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生态环境部门共享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情况、地块污染状况、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等;区农业农村局和区园林绿化局共享农用地分类管理、农业投入品使用及回收、土壤和农产品监测数据、综合防治效果调查等;区规自分局共享年度供地项目计划,按季度共享建设用地用途变更信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情况,及时共享重点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收回及转让情况等;区住建委共享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情况等;区科信局共享关停退出企业情况等;区水务局共享农田灌溉用水执法检查等相关工作情况。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科技信息化局

区水务局

——

17

加强监测监管

17-1

综合监测土壤环境状况。监测本区土壤市控网背景点和基础点,分析应用监测结果;监测重点监管单位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周边土壤,以及自行监测结果存在异常的工业企业周边土壤,预防工业污染物迁移扩散;监测种植业产地土壤环境状况、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等,促进农业绿色生产。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水务局

——

17

加强监测监管

17-2

配合市级开展探索卫星遥感监测监管。根据上级线索,及时组织核查建设用地重点地块疑似违法开工建设情形;配合市级探索监测农村环境整治成效、重点农用地种植情况。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

17-3

加强专项执法和日常检查。开展土壤重点监管单位专项执法,重点检查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落实及整改情况;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日常检查,重点检查污染物含量超筛选值地块风险防控、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转运污染土壤按承诺处置、有关从业单位规范记录信息并管理档案等落实情况。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

18

推动公众参与

加强土壤、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相关科学知识,增强公众保护意识,引导公众依法参与保护工作。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科技信息化局

区水务局

——

                 

  附件4

  丰台区应对气候变化2024年行动计划

序号

重点任务

工作措施

完成

时限

牵头部门

主责单位

协办单位

一、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

1

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

切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全区碳排放强度同比持续下降,较2020年累计下降15%左右。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科技信息化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会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二、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综合管理制度

2

强化碳排放双控制度

2-1

按照国家部署和北京市要求,落实碳排放双控制度,健全碳排放双控配套制度,深化落实“1+N”碳达峰碳中和制度体系。按照市级部门要求,开展节能减碳目标责任完成年度评价评估工作。

年底前

区发展改革委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会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2-2

按照市级部门统一部署,逐步推进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开展碳排放核算评价,严格控制新建项目碳排放水平。

推动重点单位建立碳排放管理体系,鼓励设立碳排放管理岗位,完善落实碳排放状况报告制度,科学合理控制碳排放。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会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3

完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3-1

配合市级部门开展本年度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工作,确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加强能力建设和政策宣贯,督促重点碳排放单位和报告单位按时提交排放报告、核查报告等相关资料,督促重点碳排放单位履约。市场监管部门协助核实辖区碳排放重点及一般单位注册地信息及相关情况。

按时间节点完成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统计局

区市场监管局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会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3-2

做好2024年度国家碳市场工作,按照国家和市级部门要求,组织全区纳入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重点单位完成数据审核、报送和核查、监督履约等工作。

按时间节点完成

区生态环境局

——

4

强化低碳试点示范

4-1

配合市级部门,组织开展低碳试点示范及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示范建设,推进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地区积极开展低碳领跑者、街镇气候友好型示范区域创建,鼓励重点园区和区域探索协同治理创新模式。

11月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科技信息化局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会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4-2

持续开展先进低碳技术项目试点示范,加大储能、电网、材料、氢能等低碳技术开发研究创新。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科技信息化局

丰台园管委会

区发展改革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4-3

积极开展区级低碳试点示范,拓宽领域多部门联合收集全区低碳试点示范项目,建立区级低碳试点项目储备库,与市级部门对接,试点项目成熟一个启动一个报送一个。组织动员辖区重点碳排放单位申报相关试点项目。

11月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科技信息化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各街镇

区财政局

区金融办

区投促服务中心

4-4

做好各类园区、区域低碳发展规划和建设。推进丽泽金融商务区和中关村科技园丰台园低碳试点建设。

11月底前

丰台园管委会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区生态环境局

4

强化低碳试点示范

4-5

鼓励各街镇推荐辖区内社区/村开展气候友好型区域试点创建。

11月底前

各街镇

区生态环境局

4-6

鼓励学校、医院、博物馆、景区等大型公建设施开展低碳试点示范创建。

11月底前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教委

区卫生健康委

南中轴建设办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会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三、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工作

5

推进能源低碳化发展

5-1

大力开展能源节约和能效提升,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总量,万元GDP能耗下降率及天然气消费规模达到市级部门要求。

年底前

区发展改革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科技信息化局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会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5-2

落实市级部门可再生能源替代方案,新增能源消费优先由可再生能源提供,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持续提升并达到市级部门要求。

年底前

区发展改革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供电公司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会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5-3

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新增本地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市级部门要求。进一步提高绿色电力应用规模。
做好绿电市场交易机制相关政策宣传宣贯,鼓励重点单位使用绿电。

年底前

区发展改革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供电公司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会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5-4

强化区域协同低碳能源合作开发,加快推进区域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联合开发可再生资源,扩大区域绿色电力消费,加快推动区域能源低碳转型。

年底前

区发展改革委
区城市管理委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会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6

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

6-1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提升资源综合利用能力,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80%以上。
推进城市废弃物低碳协同处置,加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回收。

年底前

区发展改革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会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6-2

加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开展产业园区低碳改造升级,进一步加大资源梯级利用和系统优化。持续开展数据中心节能降碳改造。

年底前

区科技信息化局

区发展改革委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丰台园管委会

7

推进建筑领域低碳化

7-1

落实《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广泛开展宣传解读和培训,推进建筑重点领域减排措施落实,建筑领域碳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年底前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发展改革委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

区城市管理委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会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7-2

推进落实市级部门低碳建筑标准体系。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新建政府投资和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

年底前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发展改革委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会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7-3

配和市级部门加快推广超低能耗建筑,推进公共建筑节能绿色改造。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

年底前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发展改革委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

7-4

持续推进未达标既有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完成年度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年底前

区房管局

相关街镇

——

8

创建绿色智能供热体系

8-1

落实市级部门出台的供暖结构重构方案,全区范围内禁止新建和扩建燃气独立供暖系统(不具备可再生能源供热条件的除外,居民自行安装燃气壁挂炉采暖除外),新建建筑及新建供热项目优先采用新能源供热或采用新能源耦合常规能源供热。新建建筑供暖采用电力、可再生能源等多能耦合供热占比大于60%。

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区发展改革委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会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8-2

配和市级部门实施供热智能化控制、供热资源整合、热网系统重组等,有序推进散小热源整合联网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耦合供热替代,优化热电联产热源布局,建设区域合作热网。

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区发展改革委

——

8-3

加大再生水(污水)源热泵、地源热泵和余热回收等绿色低碳热源推广应用,鼓励在具有一定规模的再生水(污水)厂周边地区,优先采用再生水(污水)热泵系统供暖,支持具备条件的既有燃气热电厂、燃气调峰热源厂、燃气锅炉房等加装烟气余热热泵回收装置。

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区发展改革委

区水务局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会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8-4

推进既有燃气供热系统低碳改造示范,加大燃气锅炉能源低碳转型。配合市级部门推进既有建筑智能化供热改造,积极创建可推广的典型案例。

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区发展改革委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会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9

加强城市绿色交通体系建设

扎实推进慢行优先、公交优先、绿色优先,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力争达到75%。

年底前

区城市管理委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会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10

控制农业和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

10-1

大力发展低碳循环农业。提升低耗高效农业设施比例。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

年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

相关街镇

——

10-2

落实市级部门甲烷排放控制方案,稳妥有序开展甲烷排放控制工作。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

11

提升生态系统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11-1

完善林业固碳监测系统和评估机制。全区森林蓄积量达到市级部门要求。

年底前

区园林绿化局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会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11-2

着力推进城市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工作,鼓励并利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构建生态廊道和城镇建设相互交融的空间格局。

年底前

区园林绿化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

——

四、加强城市气候适应性建设

12

加强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统筹

落实北京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普及适应气候变化理念,提升城市气候变化风险评估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结合辖区实际,按照市级部门统一部署,编制区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适时开展研究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创建可行性。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
区应急局
区气象局
区水务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各街镇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丰台园管委会

区城市管理委

区农业农村局

区文化和旅游局

区卫生健康委

区园林绿化局

区财政局

13

加强海绵城市建设

全区范围推广开展“海绵校园”“海绵公园”“海绵道路”等海绵城市建设工程。完成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全区海绵城市达标面积比例达到36%。

年底前

区水务局

相关街镇

——

14

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强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监测预报预警机制,提升应对气候变化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年底前

区气象局

区应急局

相关部门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会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五、强化综合保障和能力建设

15

提升统计核算能力和数据质量管理

15-1

夯实区级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基础。建立碳排放形势分析会商制度。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建立碳排放分析快报机制。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统计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园林绿化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

15-2

加强能源运行监测,夯实碳排放核算数据基础,定期开展区级碳排放形势分析。完成年度碳排放形势分析,探索构建自下而上以统计数据为基础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体系。配和市级部门高质量完成五经普能源统计调查任务。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统计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供电公司

燃气集团第三分公司

燃气集团第四分公司

各街镇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丰台园管委会

16

强化绿色低碳经济支持

16-1

加大财政资金对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的支持力度,鼓励低碳技术和项目,按照市级部门统一部署,逐步削减对燃气供暖等化石能源消费的政策补贴,加强对光伏发电、地热及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大对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和能力建设的政策支持。

年底前

区财政局
区金融办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会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区城市管理委

16-2

大力推进气候投融资等绿色金融政策,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流向低碳领域。推动落实北京市碳资产质押融资试点方案,探索开展绿色金融合作模式。

17

加强宣传引导教育

17-1

组织开展2024年低碳日、环境日、生态日等宣传活动,加大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力度。推广高效低碳绿色产品,利用碳普惠等形式,引导市民积极形成低碳出行与垃圾分类等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教委

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会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区委宣传部

区融媒体中心

17-2

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碳市场等相关教育培训,提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企业人员、社会公众应对气候变化知识的培训力度,将应对气候变化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提升推动低碳发展本领。

11月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委组织部

区委党校

各部委办局

各街镇

各区属企事业单位

18

开展交流合作

积极参与市级部门组织的国际应对气候变化交流活动,组织全区相关部门参与国际大都市清洁空气和应对气候变化论坛,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技术应用。

利用好各类对外交流合作平台,积极宣传丰台低碳发展实践成效,讲好丰台故事。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科技信息化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金融办

区政府外办

丰台园管委会
丽泽商务区管委会

  附件5

  丰台区生态保护2024年行动计划

序号

重点任务

工作措施

完成

时限

牵头部门

主责单位

协办单位

一、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目标

1

目标任务

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指数(EI)力争稳中向好。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二、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

2

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

2-1

完善多层级生态廊道网络,对主要受灾公路沿线和永定河等河流两侧实施生态廊道修复。

年底前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

2-2

在恢复重建受损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时,在保障行洪安全等的基础上,因地制宜,保护修复河湖库自然岸线。

年底前

区水务局

宛平街道

北宫镇

区发展改革委

2-3

编制完成《丰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2024-2035年)》。

10月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水务局

2-4

研究推进南苑森林湿地公园建设生物多样性示范区。

年底前

区园林绿化局

区各相关部门

3

保护重点生物遗传资源

3-1

加强重点林草种质资源保护,配合推进市级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加强种质资源保护管理,配合市级启动《北京市重点保护天然林木种质资源目录》修订工作;积极开展重点林木良种建设管理、收集林草种质资源等工作。

年底前

区园林绿化局

——

3-2

加强重点农作物、畜禽、水产等种质资源保护,完成种质资源保护年度报告。

年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

——

4

加强监测评估和执法检查

4-1

完成2024年鸟类、鱼类、大型真菌等生物多样性调查。开展良好生态环境指示物种观测工作。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

4-2

按照全市统一标准和方法,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和数据共享,形成市区互补、区级协同的工作机制。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水务局

三、维护生态空间格局稳定性

5

加强重要生态空间监督管理

5-1

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严格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范管控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对生态保护红线内临时用地严格审批,加强对临时用地超期、超范围使用的查处。

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人类活动问题线索核实处理。

年底前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

区生态环境局

——

5

加强重要生态空间监督管理

5-2

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工作,动态落实整改销号要求。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文化和旅游局

5-3

在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内,对各类开发建设、生产生活等人类活动,开展监测核查,问题整改。

年底前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生态环境局

——

6

统筹推进实施生态保护修复

6-1

配合市级部门探索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实施体检评估。

年底前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6-2

推进园林绿化“增绿提质”,森林覆盖率达到28%以上,达到市级要求。推进自然带营建工作,建设生态保育小区3处。

11月底前

区园林绿化局

——

6-3

全区新增城市绿地0.94公顷,达到市级要求。建设口袋公园及小微绿地4处。

11月底前

区园林绿化局

——

6-4

因地制宜开展湿地恢复,湿地保护率达到70%,达到市级要求。

年底前

区园林绿化局

——

四、促进生态保护可持续发展

7

推进区域生态协同治理

7

加大京津冀联合工作力度,积极推进京津冀林木良种备案互认工作,协同防控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等有害生物。

年底前

区园林绿化局

区农业农村局

公安丰台分局

8

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评价

8-1

配合市级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客观反映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

8-2

建立生态环境质量指数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组织对生态用地变化线索开展实地核查,提升生态保护精细化水平。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

9

开展GEP-R核算和应用

9-1

落实《北京市生态系统调节服务价值(GEP-R)核算方案》,配合市级做好年度GEP-R核算工作。研究谋划GEP-R增长路径。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

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统计局

区气象局

9-2

以生态保护为导向,配合市级稳步推进GEP-R核算结果在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等中的应用。

年底前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生态环境局

10

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10-1

出台丰台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以着力打造首都金融科技创新示范区、山水人城和谐宜居高品质生活典范区、蓝脉绿廊生态花园城市建设样板区、历史文化和绿色生态融合发展引领区、超大城市中心城区“两山”转化先行区为目标,高标准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着力提升示范区建设指标,力争建成示范样板。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小组成员单位

10-2

根据“两山”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和工程项目,提升“两山”转化成效,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两山”专班成员单位

10-3

结合“两山”后评估结果,统筹相关部门进行问题分析、对策研究、典型挖掘和总结提升,提升生态文明意识,巩固创建成果。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两山”专班成员单位

11

开展森林城市创建

11

落实本市森林城市发展规划要求,持续巩固森林城市创建成果,持续开展见缝插绿、疏解建绿、微小绿地建设,优化植被配置,营造近自然景观。促进全区建成区绿视率稳中有升。

年底前

区园林绿化局

区生态环境局

  附件6

  丰台区生态环境保护2024年有关指标及

  重点任务计划

序号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2024年
计划值

1

蓝天保卫战工作指标

PM2.5年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33

2

优良天数比率

%

76

3

重污染天数

4

4

降尘量(扣除沙尘影响)

吨/平方

公里·月

5左右

5

NOx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

1380

6

VOCs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

780

7

含VOCs产品抽检数量

20

8

叉车电动化数量

70

9

重污染绩效提级

2

10

碧水保卫战
工作指标

断面水质达标率(优良水体比例,劣Ⅴ类水体比例)

%

100
(85.7,0)

11

净土保卫战
工作指标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95

12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

100

13

优先监管地块

10

14

加油站、储油库防渗漏抽查

16

15

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指标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较2020年累计下降率

%

15左右

(责任编辑:M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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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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