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国卫医发〔2020〕3号)、市卫生健康委等12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卫规后〔2020〕451号)有关要求,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可回收输液瓶(袋)回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10至2025年4月15日,请于2025年4月15日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我局。
联系人:市商务局流通处高健
联系电话:022-63085420
E-mail:liutongchu@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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