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单位、各项目业主单位:
《海珠区2025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业经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实施。2025年区重点建设项目共56个,年度计划投资201.5亿元。为确保实现全年重点项目投资建设任务,现提出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落实项目业主单位主体责任
各项目业主单位要切实履行建设责任,加强设计管理和施工管理,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科学安排施工计划,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快项目建设;主动联系有关部门、街道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竣工、续建项目要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年度投资及工程计划目标;新开工项目要力争9月底前全部实现开工建设;前期项目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完善报批报建等前期手续,力争早日开工。
二、切实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一)各项目主管部门、各街道要主动靠前作为、积极调度服务,协调推进好各负责领域项目建设工作,会同项目业主单位全面掌握项目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结合项目年度工作内容,制定项目月度计划和工作措施,及早发现制约项目推进的关键问题。
针对新开工项目,要落实好“一项目一方案”,围绕项目开工时间,聚焦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用地报批、施工招标、环评批复等关键节点,倒排各项审批计划,明确各项审批的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指导协助业主单位主动对接各审批服务部门,按时限全力加快项目审批,推动项目尽快开工;要定期组织专题调度会协调推进项目建设,推动问题协调的多层次、多部门协同联动,并指导项目做好纳统工作。对于协调后仍难以解决的,及时与区发改局联系,通过省、市推进重大项目稳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含各专项小组)、并联审批要素保障工作专班以及市领导同志对口联系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工程)等工作机制研究解决,确保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针对前期项目要围绕项目前期报批报建关键环节,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协调尽快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提升项目成熟度,积极挖潜推动一批前期项目提前开工建设。针对竣工、续建项目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合力推动项目建设,确保项目科学有序施工,全力完成年度投资和建设计划。
(二)各审批职能部门要靠前主动服务,加强业务指导,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做好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建筑规划、配套设施、人才引进、环境整治等保障工作。加强安全监管,确保项目建设安全、整洁、有序。
三、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区重点建设项目继续实行月报制度,由项目主管部门督促各项目业主单位指定项目联络员,于每月4日前登录“广州市重点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填写上月完成投资额、工程形象进度等主要信息,更新项目关键节点办理情况,上传项目最新施工现场图片,并梳理填写项目存在问题及建议措施。计划新开工项目、竣工项目要重点反馈开工、完工等关键节点进展情况。
附件:海珠区2025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pdf
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3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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