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决策部署,有效发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加快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依据《市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制造业企业扩大有效投入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苏府规字〔2025〕1号)、《关于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苏委办发〔2022〕6号)、《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9号)等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1030”产业体系发展、制造业转型升级“四合一”、服务体系及平台建设等方向,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二、申报条件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一)在苏州市区内注册(部分制造业企业有效投入、低效工业用地转型项目、生物医药相关项目、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项目、人工智能产业项目可放宽至大市范围),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截至2025年3月4日)。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三)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四)诚信守法,重视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五)同一申报单位已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但尚未完成验收的,本年度不得再申报同类别项目;若存在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情况,本年度不得再申报项目。
(六)同一项目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除依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奖励外,不再予以支持;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奖补类项目除外)。
(七)《申报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八)《申报指南》中标注免申即享类的项目,企业若满足条件,无需申报即可按照统一发放流程获得相应奖励资金。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线上需通过“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szzxzjsb.com)进行申报。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
(二)申报时间。因部分项目申报需要现场核查,本次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3月7日至3月28日,3月28日至4月5日期间为系统审核和材料修改。4月5日申报系统将准时关闭,不再受理。
(三)园区系统线上备份。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组织2025年度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上传相关附件。
(四)项目审查。园区经发委、科创委将对申报单位的信用状况进行初审,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不予通过。园区经发委、科创委将加大对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结果的运用力度,优先推荐评价结果为A、B类企业申报本专项资金,限制D类企业申报。为确保项目真实性,园区经发委、科创委会根据《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管理操作流程(试行)》和市工信局资金项目主办处室要求对项目组织开展项目真实性核查,请届时企业配合。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按《申报指南》和项目负责处科室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申报所需材料请前往申报系统中查看,相关材料填写完毕后须签字盖章,并根据要求扫描上传。必须提供的申报材料如下:
(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含企业基本信息表、项目信息表,在系统上填报后下载、盖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三)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四)凡是把投入作为支持条件或按照投入予以补助的项目,均须提供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附有二维码),并在系统上传所有项目相关的设备购置、研发投入等发票。
(五)申报指南要求中提出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注意事项
(一)加强项目组织。对于不得重复申报的项目,园区经发委、科创委将负责排除重复申报项目,确保上报项目符合申报要求。
(二)压实主体责任。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申报单位有假项目、假发票、假审计报告、联合社会中介机构弄虚作假包装项目等行为,一票否决,3年内不得申报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项目。
六、联系电话
热线:67068000
市申报系统技术咨询:68555371
园区系统技术咨询:4008696086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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