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第137届广交会广州交易团相关工作,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的通知》、广交会组委会《关于第137届广交会出口展组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我团按照商务部、大会组委会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第137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第二批)进行了初步安排。现将展位安排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5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3月5日中午12:00前将书面意见提交至我团。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书面意见应包含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期结束后,企业须严格按照展位分配结果执行,不得退换。对于临时退展位的企业,将根据《广交会广州交易团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实施细则》(修订稿),在下届申请对应展区展位时,评分相应扣减10分。
公示名单仅表示该企业在该展区拟获得展位,最终展位安排以开展前企业领取的《缴费通知单》或易捷通系统的展位安排结果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拟入选第137届广交会广州交易团一般性展位企业名单(第二批).xlsx
广州交易团
2025年2月27日
(联系人:李思成、陈钰葳、朱安琪,电话:81096236、81096812、81045263)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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