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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大学生企业实习实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9日 11:26:38 发布部门: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收藏

  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关 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 〔2019〕12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业和信息化人才队伍建 设的实施意见》(工信部人〔2022〕138号)等精神,完善大学 生实习实践制度,加强和规范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运行管理,筑牢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人才根基,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 定依托江苏优质企业,评定一批省级大学生企业实习实训基地 (以下简称基地),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定位

  聚焦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省目标任务,面向全 省高校开展学生实习实训等教学活动,搭建产教协同育人平台, 让更多学生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培养服务支撑产业发展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适应职业 需要的技术技能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二、建设要求

  基地主要依托江苏优质企业与高校合作建设,申报企业应具 备以下条件:

  (一)为江苏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管理制度规范、经 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申报时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环保和质量 事故,原则上为“筑峰强链”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 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产教融合 型试点企业等优质企业。

  (二)承担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经验丰富、条件充分,近三 年每年接纳高校不少于300人次大学生实习实训活动,且每年为 江苏高校提供不少于10个大学生带薪实习岗位。

  (三)与江苏高校共建省级以上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学院、 卓越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工作站等平台的企业,以及市域产教联 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牵头企业,优先予以评定支持。

  三、运行机制

  (一)基地由依托企业与高校共同负责运行管理。企业是基 地的依托建设单位,高校是基地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双方须签订 协议,明确实习实训内容和责任权利等。

  (二)依托企业要规范学生实习实训工作流程和管理机制, 将技术优势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结合,与高校共同制定实习实 训计划,为学生提供必要的食宿等保障。同时,要加强学生安全生产教育,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并按有关规定为学生提供实习报酬,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三)高校要明确实践教学目标、任务及考核标准等,与企 业共同组织开展实践教学活动,依托基地加强教学改革和创新创 业教育,将实习实训、创新创业教育及毕业就业等工作有机结合; 切实做好实习实训跟踪指导和管理工作,将学生在实习实训中的 表现作为学业考核重要因素。

  四:相关要求

  请申报单位填写江苏省级大学生企业实习实训基地申报书(附件一),并于12月3日17:30之前将申报书和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yuchen@sipac.gov.cn

附件下载
附件:江苏省级大学生企业实习实训基地申报书.docx
(责任编辑:whios717)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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