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联合印发的《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24〕28号)授权规定,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水利厅联合起草了《关于明确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及相关说明(详见附件1、2),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10月26日至11月14日。
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社会公众可自行下载填写《征求意见表》(详见附件3),并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意见。
1.联系人、电话及传真:
省财政厅税政法规处:
郭鹏0731-85165131;0731-85165436(传真)
省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
贾惠宾0731-85579251;0731-85552910(传真)
省水利厅水资源处:
郭文娟0731-85483945;0731-85483045(传真)
2.电子邮箱:hnczt_sz@163.com
3.邮寄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省财政厅税政法规处;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环保西路6号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370号省水利厅水资源处。
电子邮件及信函请注明“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意见建议”字样。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水利厅
2024年10月2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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