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暂行办法》(京环发〔2021〕18号)要求,现将拟纳入密云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北京市密云区生态环境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9月4日至2021年9月11日
监督电话:69060498
北京市密云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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