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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6日 15:40:03 发布部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藏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有关处室、执法总队、机场分局:

  现将《2024年上海市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上海市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具体要求,深入推进本市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本市商业秘密保护水平再上新台阶,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年度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要点。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商业秘密保护规则体系

  (一)强化顶层制度设计。研究国际视野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为浦东地方立法提供理论支撑。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本市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创建工作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单位评估办法》,明确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创建工作重点及要求。制定《关于开展本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的通知》,继续开展商业秘密保护进企业活动。(实施部门:市局竞争处,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

  (二)制定保护指南指引。正式出台《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地方标准,指导企业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联合示范园区、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编制《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联合标准》。编写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商业秘密保护指导手册》《智能制造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规范团体标准》,指导有关行业、企业有效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施部门:奉贤区市场监管局、黄浦区市场监管局、青浦区市场监管局、虹口区市场监管局、宝山区市场监管局)

  (三)探索建立保护联盟。结合地区经济和产业发展特点,联合司法机关、科研院所、第三方服务机构、行业头部企业等,成立综合性商业秘密保护联盟。聚焦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成立生物医药商业秘密保护联盟等,不断推动重点产业创新发展。(实施部门:黄浦区市场监管局、静安区市场监管局、宝山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二、加强示范引领,助推商业秘密保护端口前移

  (一)实地走访调研企业。结合“大调研”“大走访”,深入了解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需求,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针对性辅导。联合第三方机构,面向辖区内企业或者特定行业开展问卷调查,全面掌握辖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现状,科学制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举措。(实施部门:市局竞争处,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

  (二)形成三年培育清单。按照本市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创建文件要求,围绕本市现代化产业体系,服务重点产业、企业创新发展,综合考虑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实际情况、主观意愿等因素,确定区级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创建三年培育清单,成熟一批、创建一批,形成区级示范区、站(点)培育创建梯队。(实施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场分局)

  (三)组织示范单位创建。根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实际情况,按示范创建标准和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推进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创建工作。加强虹桥商务区内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站(点)培育和创建。研究制定《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级评价指标》,对现有示范单位评级。定期组织对示范单位复评,探索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单位“有进有出”的管理机制。(实施部门:市局竞争处,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

  三、加强队伍建设,严厉打击商业秘密侵权行为

  (一)培养执法人才队伍。针对商业秘密保护执法人才库成员岗位调整等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执法人才库队伍名单,不断完善执法人才库管理机制。组织召开执法人才库队伍培训,通过案例研讨、宣讲交流、联合办案等方式,提升本市执法人才库成员能力和水平。(实施部门:市局竞争处,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

  (二)编制案件查办指南。加强对全市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查办的专业指导,探索执法办案标准化流程,组织编制办案指南,明确取证要点,提高执法准确性和办案效率。编撰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民事、刑事案例集,为企业维权提供指导借鉴。(实施部门:市局竞争处,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

  (三)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发挥行政保护快速高效的优势,加大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衔接和协作,充分发挥专业部门理论和技术优势,形成统一的商业秘密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构建本市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行业保护相互支撑、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大保护格局。(实施部门:市局竞争处,静安区市场监管局、徐汇区市场监管局、闵行区市场监管局、宝山区市场监管局、嘉定区市场监管局)

  四、加强社会共治,健全商业秘密服务保障体系

  (一)开发全链条服务系统。联合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企业开展“公益体检”“模拟攻击”“在线咨询”“定制服务”等一站式商业秘密保护全链条服务,及时发现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风险点,并提供“一对一”法律咨询服务。(实施部门:市局竞争处,黄浦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二)推动区块链存证应用。加强与司法局等横向部门合作,面向企业宣传推广商业秘密电子区块链存证保护理念,提高“商业秘密公证存证平台”使用率。继续指导第三方机构或企业,结合最新商业秘密数字化保护需求,不断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公益性区块链存证系统。(实施部门:市局竞争处,奉贤区市场监管局、黄浦区市场监管局)

  (三)探索商业秘密保险服务。充分认识社会共治合力的重要性,多维度、多主体发力,主动探索开展商业秘密保险工作,指导辖区保险公司设立商业秘密维权费用补偿保险等险种,以市场化方式降低企业商业秘密维权成本,解决企业维权后顾之忧。(实施部门:市局竞争处,奉贤区市场监管局)

  五、加强智库支撑,构建涉外商业秘密保护体系

  (一)组建涉外专家智库。联合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依托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上海分中心,组建多领域、多层次、高水平的涉外商业秘密保护专家智库,开展涉外商业秘密保护政策理论和实务研究,为服务企业维权、建立规则制度提供理论支撑和专业支持。(实施部门:市局竞争处,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

  (二)编写涉外维权指南。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和“走出去”,着眼本市外资、民营等企业海外业务发展需求,组织专家编写《涉外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指引》,分行业、分地域汇总整理海外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政策、判例信息,指导企业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实施部门:市局竞争处,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

  (三)建立涉外维权机制。将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纳入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中心服务框架,建立涉外商业秘密侵权案件快速响应、跟踪分析和风险预警机制,支持企业海外维权,逐步建立涉外商业秘密保护援助体系,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服务和保障。(实施部门:市局竞争处,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

  六、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商业秘密保护良好氛围

  (一)召开首届上海市商业秘密保护大会。联合市高院、市检察院等部门发布首届上海市商业秘密保护改革创新工作十大典型案例和上海市商业秘密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举行集中授牌仪式,及时总结、推广本市商业秘密保护发展成果,构建商业秘密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相互支撑协调的“大保护”格局。(实施部门:市局竞争处)

  (二)开展“企业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要求,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活动期间,大兴调查研究、密切政企沟通、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行政指导、强化执法办案,切实将服务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落到实处。(实施部门:市局竞争处,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

  (三)开展常态化宣传普法活动。继续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公益大讲堂,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法规政策解读。在虹桥商务区等地区组织专业论坛、专题讲座和案例研讨等活动,搭建商业秘密保护线上线下交流平台。积极运用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介渠道,宣传推广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成果,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社会效应,在全社会形成保护商业秘密、尊崇商业道德的良好氛围。(实施部门:市局竞争处,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

附件下载
2024年上海市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要点.doc
(责任编辑:Mind)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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