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创新主体技术转移活力,支持鼓励安阳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依据《中共安阳市委办公室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和<安阳市科技创新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安办文〔2021〕17号)有关规定,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主体单位申报,市科技局核查,现将各单位申报材料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市科技局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3665517
监督电话:市科技局机关纪委 366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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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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