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您将获得:
政策推送
个性化推送政策信息
政策查询
海量官方政策原文信息
企业查询
快速查询企业
数据导出
支持政策信息数据导出
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科普基地周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科普基地周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9日 15:46:57 发布部门: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收藏

  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管理办法》(川科奖〔2020〕5号)和《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认定及评估后补助实施细则》(川科政〔2022〕1号)有关规定,为加强省级科普基地管理,更好发挥省级科普基地在科学知识传播、科普能力建设、科普公共服务、科技创新成果共享等方面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推动省级科普基地持续向好发展,科技厅将开展2024年度省级科普基地(以下简称“科普基地”)周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程序

  (一)组织科普基地自查。2024年度共有72家科普基地参与评估(名单见附件1)。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及中央在川单位组织归口管理的科普基地认真自查,今年参与评估的科普基地按要求如实填报《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评估自查表》(附件2,可在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官网下载),并提供相应佐证附件材料,重点体现科普基地近三年科普工作成效。

  (二)组织专家评审。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各科普基地进行自查材料评审和现场考察。

  (三)公布评估结果。科技厅将按程序向社会公布科普基地评估结果。评估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的,继续保留科普基地称号;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整改限期为1年,到期后再次评估,如评估结果仍为不合格的,取消其科普基地称号。

  二、工作要求

  (一)各科普基地将一套材料交至市(州)科技行政主管单位、省级主管部门(单位)或中央在川单位审核盖章,并同时提交电子word版和PDF盖章版。主管单位对科普基地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在5月24日前统一将相关科普基地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用光盘或U盘储存)邮寄至指定地址。报送材料自行留底,概不退还。

  (二)未按期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科普基地,视为主动放弃科普基地称号。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殷吉  028-85237058/13696267452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11号402室

  邮政编码:610041

  附件:1.2024年度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周期评估名单

  2.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评估自查表
 

(责任编辑:chaifeier)

原文链接: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