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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备案指南及重点境外展览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8日 17:50:06 发布部门:坪山区人民政府 收藏

  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地开展2024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坪府办规〔2023〕1号)、《深圳市坪山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的通知》(深坪府办规〔2023〕2号)、《深圳市坪山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的通知》(深坪府办规〔2023〕3号)、《深圳市坪山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深坪府办规〔2023〕5号)有关内容,现印发《2024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备案指南(现代服务业篇)》及2024年度重点境外展览目录,并组织开展2024年坪山区现代服务业相关项目备案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备案项目

  (一)《深圳市坪山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第二十一条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二)《深圳市坪山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第十五条支持专业会议和赛事发展;

  (三)《深圳市坪山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措施》第八条支持提升区域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水平、第九条支持使用银行贷款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

  二、备案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4月16日止。

  三、备案资料邮寄信息

  备案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填写和准备材料(备案对象、条件及材料详见附件1),并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

  纸质版:按备案材料顺序装订(A4纸双面打印,加盖公章和骑缝章,一份),于截止日期前寄送至坪山区坪山大道5333号531B室(收件人:刘工,13590471652)。

  电子版:word版、盖章扫描版各一份,按照“2024专项资金项目备案+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的方式命名并发送至邮箱liuminghui1@szpsq.gov.cn。

  四、备案管理及要求

  备案单位应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拥有良好信用,一旦发现备案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核实后取消备案资格:

  1.备案材料弄虚作假、存在隐瞒行为;

  2.单位股权、法人等重要情况发生变动,不符合备案单位基本条件;

  3.拒不履行备案单位工作义务,拒绝接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监督指导;

  4.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相关部门依法查实;

  5.存在其他应取消备案资格的事项。

  五、咨询电话

  刘工,0755-84622757。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附件1: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备案指南(现代服务业篇).xls(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2:2024年度重点境外展览目录.xlsx(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3:备案相关附件.zip(点击下载)

 

  深圳市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8日

 

(责任编辑:Mind)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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