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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7日 15:49:58 发布部门: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收藏

  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加快传统产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要求,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城市),我市成功入选。为加快推进试点城市建设,以数字化转型为契机提高我市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若干工作措施,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构建服务支撑体系

  (一)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打造集“成效管理、供需对接、应用服务、产业监测、市场运营”为一体的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强化政策宣传、资源对接、服务支撑、成效评估等公共服务能力,并依托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精品钢、高端数控机床与机器人、生物医药三个细分行业子平台。

  (二)建立数字化产品库

  结合三个细分行业共性特点和中小企业个性需求,征集、遴选“小快轻准”(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建立济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数字化产品库(简称数字化产品库),为试点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产品的一站式选择。

  (三)培育一批优质数字化服务商

  采用分级分类、动态管理的模式建立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服务商库,面向全国公开遴选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为试点企业持续稳定提供预评估咨询、数字化转型等高质量服务。

  二、加强部署统筹推进

  (一)组织试点企业遴选

  聚焦三个细分行业,以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中小企业作为重点对象,明确遴选标准,对有意愿、有需求进行数字化转型的中小企业分批组织开展遴选工作,确定不少于700家试点企业。

  (二)强化数字化转型宣贯培训

  面向试点企业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分批开展数字化转型宣贯工作。加强政策宣贯解读,讲解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意义、方法、路径,分享企业数字化转型成功经验与发展成效,有效激发企业内生动力,进一步提升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切实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步伐。

  (三)支持举办数字化转型供需对接活动

  支持开展数字技术创新成果交流、中小企业供需对接、数字化服务行等多种多样的产业活动,邀请政府主管部门、企业、服务商、专家学者出席,解读宣贯最新政策,发布宣传创新成果,征集分享优秀案例,加强行业交流,营造转型氛围。

  (四)支持开展数字化人才培训

  组织召开数字化人才培训活动,通过“线上+线下”授课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管理者、核心技术骨干等进行培训,邀请行业资深专家,通过战略前瞻、问题拆解、案例剖析等方式,加快提高企业员工数字化素养,培养一批引领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复合型人才。

  (五)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

  面向试点企业分批开展数字化转型预评估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厘清自身数字化基础和现状,精准定位发展中的堵点、痛点、难点,从解决企业实际问题角度出发,按照“智改数转网联”、“一企一策”等要求出具预评估报告,帮助企业制定数字化转型项目实施方案。鼓励试点企业结合预评估报告和自身转型需求,从数字化产品库中选择适用产品开展数字化转型。

  三、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一)打造中小企业转型标杆

  制定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遴选方案,面向试点企业开展遴选工作,通过标杆企业的示范带动,引导行业内中小企业“看样学样”,加强复制推广。

  (二)征集“链式”转型优秀案例

  支持对典型高效的“链式”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产品和服务进行奖励,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和产业链上下游协同,组织优秀案例评选,编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集。

  (三)遴选优秀数字化服务商及产品方案

  组织开展优秀数字化服务商和“小快轻准”优质产品和解决方案遴选工作。对认定的优秀数字化服务商、“小快轻准”优质产品和解决方案,强化示范引领,加强复制推广,助力中小企业降低数字化转型顾虑和成本。

  四、完善支持保障体系

  (一)落实资金奖补政策

  制定《济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奖补资金实施细则》,对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数字化转型示范标杆企业和项目、优秀数字化服务商、“小快轻准”优质产品和解决方案,给予一定奖励和补助。根据中央财政资金安排情况,市级财政资金给予配套。

  (二)验收企业转型成效

  制定试点工作验收方案,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最新版《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开展试点企业转型工作成效评估,确保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取得成效。

  (三)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的综合监督检查机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工作全流程开展监督。同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配合市财政局开展试点城市工作绩效评价,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对试点城市各项资助资金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以上措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济南市打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实施

  方案(2024—2025年)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济南市打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

  实施方案(2024—2025年)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要求,为准确把握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面临的痛点难点,统筹各类资源优化供给,降低数字化转型成本,以数字化转型为契机提高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精品钢、通用设备制造业-高端数控机床与机器人、医药制造业-生物医药三大细分行业,有效激发企业数字化转型内生动力,全面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增强中小企业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到2025年,试点企业数量不低于700家,其中规上企业数字化水平二级及以上占比不低于95%,规上企业数字化水平三级及以上占比达40%。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目标

指标名称

工作目标

拟试点企业

拟试点规上工业中小企业数量(家)

577

拟试点规下工业中小企业数量(家)

123

拟转型企业中创新型(含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

200

拟上云用云中小企业数量(家)

500

拟打造“小快轻准”解决方案数量(个)

150

拟建设数字化车间及智能工厂数量(个)

7

拟遴选服务商数量(家)

40

达到数字化二级及以上规上工业中小企业占比

95%

达到数字化三级及以上规上工业中小企业占比

40%

拟遴选标杆数字化转型企业、项目数量(个)

30

拟遴选“链式”转型典型案例数量(个)

9

  二、工作任务

  (一)构建服务支撑体系

  1.打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

  围绕“平台+服务”的理念,打造“1+3”平台体系(1是指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3是指精品钢、高端数控机床与机器人、生物医药三个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子平台),综合企业评估咨询与需求匹配,数字化服务商及产品的展示与管理,项目申报与评审,数字化转型分析与监测等功能,集“成效管理、供需对接、应用服务、产业监测、市场运营”为一体,并选择基础条件完备、具有一定运营能力的组织机构开展运营服务工作,给予经费补助。

  2.构建数字化产品库

  结合三个细分行业共性特点和企业个性需求,针对中小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维服务等环节单个或多个应用场景,制定条件和标准,公开征集,并组织专家遴选出一批“小快轻准”(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的数字化产品,建立济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数字化产品库(简称数字化产品库),支持试点企业优先选择库内产品开展数字化转型。

  3.组建数字化服务商队伍

  打造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资源池,采用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模式,组织开展数字化服务商征集、遴选、评价、优化等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一批数字化服务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入选服务商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评价。发布济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服务商名单,对入围资源池的服务商予以重点支持,持续稳定为试点企业提供高质量服务。

  (二)加强部署统筹推进

  1.组织试点企业遴选

  聚焦三个细分行业,以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中小企业作为重点对象,征集有意愿、有需求进行数字化转型的中小企业,明确遴选标准,分批组织开展遴选工作,经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上报,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确认最终名单。试点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共计不少于700家。

  2.开展数字化转型宣贯培训

  面向试点企业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分批次开展数字化转型专题宣贯培训,制定试点企业宣贯培训计划,结合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政策宣贯解读,讲解数字化赋能企业转型升级的作用、意义、方法、路径,分享企业数字化转型成功经验与发展成效,有效激发企业内生动力,进一步提升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切实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步伐。

  3.举办供需对接活动

  组织数字技术创新成果对接交流会、中小企业供需对接会、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行等活动,邀请政府主管部门、企业、服务商、专家学者参会,宣贯方向政策,发布宣传前沿创新成果,及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优秀案例,加强行业交流,营造转型氛围。

  4.开展数字化人才培训

  组织召开数字化赋能行业班等数字化人才专题培训活动,通过“线上+线下”授课的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管理者、核心技术骨干等进行培训,邀请行业资深专家,通过战略前瞻、问题拆解、案例剖析等方式,重点剖析国家战略及政策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导向和要求,研判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拆解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趋势、问题、方法、路径等,并结合案例提供新时期企业发展建议,加快数字化转型人才的集聚培养和高效供给,培养一批引领数字化转型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三)实行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1.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

  面向三个细分行业组建三支数字化服务商联合体,联合体由多家入库服务商组成,并设有联合体牵头单位。组织联合体面向试点企业开展供需对接、预评估咨询等工作,鼓励试点企业结合预评估咨询报告和自身转型需求,优先从数字化产品库中选择适合的产品开展数字化转型工作。联合体单位依据工信部发布的最新版本《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等标准,面向试点企业分批开展数字化转型预评估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厘清自身数字化基础和现状,精准定位发展中的堵点、痛点、难点,从解决企业实际问题角度出发,按照“智改数转网联”、“一企一策”等要求出具预评估咨询报告,报告包含评估计划、现场图片、人员签到、满意度调查表等材料。完成报告后,对有意向转型升级的企业编制试点转型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必要性、主要目标、转型内容、实施期限、工程造价、效益评价、权利义务等。试点企业需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上完成转型项目创建、上传实施方案及相关合同备案等。在实施过程中,依托公共服务平台,建立数字化试点企业库,基于公共服务平台沉淀数据对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进度进行实时监测分析,强化试点工作监督管理。

  2.验收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效

  委托第三方机构制定试点工作验收方案,明确试点转型工作验收要点。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最新版《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开展试点企业转型工作成效评估,通过“监理+评测+验收”的方式,科学评定试点企业的数字化水平等级,确保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取得成效,市级资金根据中央财政资金安排情况予以配套。

  3.落实资金奖补政策

  根据中小企业数字化城市试点要求,制定《济南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奖补资金实施细则》,根据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效和企业达到的数字化水平,按照企业用于与数字化转型相关的预评估咨询、软件、云服务等支出,以及网关、路由、技术改造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投入,予以资金补助。

  (四)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1.打造中小企业转型标杆

  面向试点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遴选工作,制定标杆企业遴选方案,着眼企业转型成效,聚焦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用户服务、产业协同等数字化转型示范场景,围绕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信息安全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遴选有示范作用的企业、项目作为示范标杆,给予资金奖补,引导行业内中小企业“看样学样”,加强复制推广。

  2.征集“链式”转型优秀案例

  组织“链式”数字化转型研究和案例征集工作。开展“链式”模式研究,制定案例评选标准,组织专家进行案例评审,挖掘试点行业产业链供应链和产业集群内“链主”企业,或扎根行业的数字化服务商引领带动链上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典型做法和解决方案,择优评选出不少于9个优秀案例,并编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集,多渠道进行推广宣传。

  3.遴选优秀数字化服务商及产品

  组织开展优秀数字化服务商和“小快轻准”优质产品和解决方案遴选工作,强化示范引领。聚焦服务试点企业数量、服务方案质量等维度,制定遴选标准,遴选优秀数字化服务商,组织产业活动进行宣传推广。聚焦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等维度,制定遴选标准,遴选“小快轻准”优质产品和解决方案,加强复制推广,助力中小企业降低数字化转型顾虑和成本。对认定的优秀数字化服务商、“小快轻准”优质产品和解决方案,给予资金奖励。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工业强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形成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有关部门、重点区县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

  (二)强化政策扶持

  制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相关政策,依托《济南市工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暂行管理办法》、《济南市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实施“工赋泉城”行动计划(2023—2025年)〉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等产业政策,加大对三个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支持服务体系和转型生态建设,对开展中小企业评估咨询和数字化转型加大资金支持。

  (三)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政策解读,支持开展数字化领域的发展论坛、供需对接、案例发布等活动,鼓励数字化转型专题培训进园区进企业。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我市数字化转型政策和产业环境,大力宣传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营造有利于我市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的良好氛围,提升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影响力。

  (四)加强综合监管

  构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的综合监督检查机制,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对此项工作全流程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相关单位对整改意见立即予以落实,确保试点城市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同时,市工信将配合协助市财政部门开展试点城市工作绩效评价,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对试点城市各项资助资金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责任编辑:Mind)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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