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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5日 09:26:53 发布部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 收藏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一巡视组于2023年6月28日至8月31日对南京市江宁区开展了常规巡视,并于10月15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区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推动江宁发展的重要契机,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抓好组织领导,从严从实压茬推进,落实落细各项整改任务。一是深化认识抓整改。区委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总书记 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有关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动员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整改要求上来,推动反馈问题不折不扣、逐条逐项整改到位。二是加强组织抓整改。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统筹制定三个专项检查整改工作方案。三是夯实责任抓整改。区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难点问题,建立区领导领办、清单管理、专题调度、对账销号机制,坚持定期研究调度,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整改质量。截至2023年12月,明确的整改任务,落实到位63项,取得明显成效75项。四是系统施治抓整改。把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结合起来,集中开展了一批专项监督检查,制定出台了一批制度机制,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 关于“经济贡献持续降低”的问题。一是成立经济运行调度工作领导小组,有效发挥13个产业链专班作用,启用经济运行一体化分析平台,强化监测分析和对策研究。截至2023年11月底,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9%,高于全市22.5个百分点。预计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市比重为14.7%,较2022年提高1.7个百分点。二是加强规上工业企业培育,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04家。1-11月,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同比增长2.1%,高于全市3.1个百分点,产值占全市比重26.9%,总量全市第一。截至2023年11月,引进亿元以上签约项目452个,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47个,亿元以上基础设施投资完成50.93亿元。

  2. 关于“园区发展粗放低效”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江宁区关于促进开发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加快建设权责清晰、规范高效的园区管理制度,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二是江宁开发区各平台引育规上工业企业160家、“四上企业”348家,2023年1-11月6个直属平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9.04%;统筹推进园区自持载体有效利用,加强招商项目对接,盘活空置载体资产面积10万平方米;高质量完成2023年度国评数据上报,短板指标均实现正增长。三是滨江开发区目前已完成一般预算收入17.8亿元、完成进度100.79%;积极推进自建载体不动产权证办理,完成3个项目1.6万平方米不动产登记。四是麒麟科创园截至2023年11月底,新增3家纳税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签约亿元以上项目37个,超年度序时进度2.7%,总投资超年度序时进度1.9%;完成人工智能产业园D区规划调整,提供工业载体7.4万平方米。五是江宁高新区开展服务企业大走访,协调解决企业诉求156条,恒瑞天印山医院对外启用、开市客主体装修,凯腾世2023年1-9月产值超5000万元,预计2023年全年产值达亿元以上。六是落实《关于支持江宁区街道中小工业集中区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低效企业快速转型,2023年18个中小工业集中区重点项目开工率达94.4%。

  3. 关于“重大项目包袱沉重”的问题。一是编印《江宁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汇编》《南京市江宁区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市场行为管理资料汇编》等,严格贯彻执行《江宁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江宁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实施方案》《江宁区“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重要项目申报流程(2023年修订)》等制度,全面加强重大项目监管;出台《2023年度区直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实施细则》,突出规范投资行为、盘活存量资产、企业利润总额指标等重点强化考核。二是园博园制定了2024—2030年经营规划,多渠道压降成本,提高经营收益,“灯火汤山”活动早鸟票销售约3.3万张,销售额约170万元。牛首山景区持续推进景区商业空间提升与开发,着力打造文创系列产品。截至2023年12月,全年累计客流690.9万人次;产业园加大招商力度,新增入驻企业7户,租赁面积3441.2㎡。金陵小城加强项目论证,优化调整项目运营、建设、实施方案。

  4. 关于“招商引资质效欠佳”的问题。一是严把签约项目审核关,定期通报各板块项目推进情况及投资完成情况,截至2023年12月,亿元以上签约项目实际到资率提升至26.1%;禄口街道蓝树科技产业园改造完毕,签约落户7个产业项目,新型环保材料制品研发生产等项目已经开工;对80个省市重大项目开展实地督查、现场服务,帮助企业及时入库。二是对停建产业项目、房地产项目形成“一案一策”处置方案,专班推进加快项目开(复)工建设;制定《区国资办监管企业存量资产盘活工作实施方案》,通过约谈合作方、加大力度引入社会资本及招商、制定盘活计划等方式,推进横溪街道自来水厂等33个项目盘活运营。三是对低效闲置土地,多次约谈企业和属地,加快对接消化开工前的各项矛盾,14宗已开工,4宗已提出调整处置方式,3宗待具备开发条件后启动;7宗根据法拍、裁定情况报批处置方案;15宗经营性用地督促国资平台启动招商;16宗进一步开展项目论证。四是推进“去柜台化”零距离服务模式,编制10个企业变更子事项不见面审批办事指南和材料清单、填写规范等,制作高频事项办事指南二维码,自2023年10月份整改以来,企业变更不见面审批占比已达12.9%;出台《江宁区关于推进重大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交付”工作机制》《江宁区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常态化机制》《江宁区工业项目全链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积极推行“在谈即保障、签约即预审、拿地即开工、竣工即交付、建成即投产”,实现“拿地即开工”项目12个。

  5. 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短板明显”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摸清各级现代农业园的现状、短板和优势,研究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对策,巩固提升淳化及湖熟园区的稻米产业、台创园的蝴蝶兰产业、谷里园区的蔬菜产业、横溪园区的西瓜产业等;湖熟市级都市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建设完成80%,谷里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现代化农业展馆已完成招投标,方山南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通过专家立项评审。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保障粮食安全的实施意见》,制定《江宁区2024年度加强耕地保护保障粮食安全专项行动方案》,保障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有效完成,确保违法耕地“零新增”。印发《江宁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计划(2023-2025年)》,持续推进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工作。三是制定《江宁区村(社区)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试行)》《江宁区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强村富民的若干措施》,8个街道137个村(社区)共同成立区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统筹征地补偿资金、留用地资金及其他资金,购置优质资产,返租园区运营,稳定提升村(社区)集体经济“造血”能力;2023年盘活村(社区)闲置资产22处,经营性面积7566.42平方米,耕地222亩;常态化落实好“宁帮手”区管干部挂包村(社区)工作机制,入户走访13758户,现场处置、“吹哨报到”解决群众诉求问题6388件。四是印发《江宁区关于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全区和美乡村建设;举行“乡聚江宁·筑梦振兴”“乡村+”招商合作活动,启动江宁农业招商服务平台,发布农业招商引资相关信息和政策信息,召开农业发展资源对接会2场,招商合作活动1场,签约29个农业项目,金额97.5亿元。五是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培训,促进本地居民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开展就业技能培训80人、创业培训及创业大讲堂80人;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金秋招聘月”等针对性招聘活动111场,提供就业岗位数1648个;大力发展新型经营主体,新增区级农业龙头企业20家,示范家庭农场、合作社6家。

  6. 关于“住房保障欠账较多”的问题。一是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年交付安置房9640套、约92万m²,在建项目40个,上坊片区C区安置房等4个项目已基本建成;实施两轮闲置安置房房票安置工作,共选定房源1157套、消化安置1734套;滨江板块内2家商品住宅库存房源,2024年1月开展商品房房票安置选房。二是淳化新市镇安置房PPP项目,一期安置房已组织分房;二期安置房加快施工;三期安置房地块正在办理建设前期手续。横溪新市镇安置房项目,一期S1地块两轮房票安置,选定房源416套;S2地块9栋封顶,6栋正在基础建设。三是积极指导协助街道、园区完善相关建设手续和验收资料,办理43135套首次登记,转移登记13648套。四是未办理用地手续的安置房项目,完成9个项目用地手续,正在办理供地4宗;完成16个项目施工许可证补办工作。五是印发《江宁区涉房领域全周期监管实施办法》,把全周期管理理念贯穿到涉房领域规划、建设、治理等全流程、全环节,完成2023年度28个项目、37批次房屋交付任务。

  7. 关于“公共服务不够健全”的问题。一是成立中小学教育集团,加强对乡村学校的帮扶。甄选市级学科骨干带头人至偏远乡村学校工作,充实乡村学校教师队伍。实施乡村学校“种子”教师培养工程,举办语文、英语、体育、德育等培训班。实施城乡“百校千师携手共进”计划,10所城区中小学与10所乡村学校结对,开展培训交流、师生互动与合作,促进乡村学校综合发展。二是推进医院建设和业务培训,增加执业医师和全科医生数量。有序推进省脑科医院项目建设,项目控规已获得正式批复。天印山三级肿瘤医院2023年12月正式运行。经全区公立及民营医疗机构人员补充,全区执业(助理)医师6615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医师数3.43人,超过省3.28平均水平。三是印发《南京市江宁区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等级培训。开展结对帮扶,制定互帮互助方案。沐春园护理院派遣管理人员到聚福养老院进行现场指导,协助聚福养老院建立全员营销制度,提升制订服务方案水平。

  8. 关于“安全隐患风险突出”的问题。一是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截至2023年12月,累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399处。开展联合检查132家次,发现并整治隐患149处,立案26起。组织应急系统干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复盘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分析典型案例问题。二是印发《2023年各街道、园区和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任务清单》,制定年度投资计划,区财政全年保障消防经费,用于政府专职消防队运行。开展“治本攻坚”消防安全四类场所、“生命至上,隐患必除”、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冬春火灾风险隐患专项整治、保障房及老旧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巩固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立案查处违法行为74起。组织开展“119宣传月”、科普周等活动,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宣传服务站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消防宣传互动活动。全区火灾同比下降7.8%,未发生较大火灾事故。三是对“三合一”场所开展排查465次,逐户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并落实,完成厂中厂企业全面排查。对无水高层制定整改方案,维修资金落实到位。四是制订养老机构“瓶改电”或“瓶改管”的工作任务,明确整改时限,合力保障改造工作有力推进。完成15家养老机构“瓶改电”“瓶改管”。五是下发《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滚动摸排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持续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全区交通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开展城市道路视距清理行动,并向农村区域扩展延伸。全区农村亡人交通事故下降明显。六是完成重点塘坝安全鉴定工作,开展病险塘坝综合治理,完成3座重点塘坝综合治理,2座重点塘坝实施方案已批复。印发《关于落实2023年全区防汛责任制的通知》《关于印发2023年区防指成员单位防汛抗旱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工作责任制,明确街道园区防汛责任。

  9. 关于“基层治理不够扎实”的问题。一是紧盯重点区域开展打击,查处农村流动赌档8处;强化主要干道、重点值守部位巡防,提升街面巡逻见警率;提升治安案件办理质态,加大重点案件的查处力度。截至2023年12月,社会治安发案量下降12.3%,办结率提升14.3%。二是强化线下宣传阵地建设,开展线下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2023年以来,开展“美丽乡村行”“幸福社区行”等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16场次,充分利用江宁金融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发布各类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推文、视频24篇。三是深入开展“美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开展业(管)委会成员岗前培训277次。成立老旧、安置房小区业(管)委会531个,均同步成立党组织。截至2023年12月中旬,累计为全区250个小区新增消防设施44处、微型消防站123个、健身器材48组、摄像头507个,并新增非机动车充电桩728个、停车棚64处、机动车充电桩24处、车位24个。四是加大违建管控力度,督促属地街道对新交付小区加强巡查,加大对存量违建治理,遏制新增违建。五是下发《关于江宁区优化根治欠薪工作运行机制的通知》,拟定《江宁区源头治理欠薪问题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建立机制;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对66个工地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10. 关于“生态治理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印发《江宁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令(试行)》《关于做好第四季度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完成182家铸造、涂装等六大行业企业提标改造任务,完成大气治理工程700个,推动20家涉VOCs排放大户实施深度友好减排,完成源头替代工程149家,完成600家餐饮规范整治、200家高效油烟净化器新换装任务、192辆国三柴油车淘汰任务。2023年我区空气优良天数比率达到市定考核目标,同比2022年提升4.1%,空气质量有效改善。二是开展全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完成欣旺花园管网检测、瑞安翠湖山污水处理设施、长兴圩撇洪沟水质提升、未来科技城25号排口管道修复等工程,完成雨污分流项目50个。推进重点河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区130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完成整治并通过区级验收;完成15个主要河湖整治类排口整治。2023年1个国考断面、7个省考断面、10个市考断面水质累计均值均达到年度考核目标,达标率100%,水环境质量稳中有进。三是印发《江宁区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分类实效、规范收运、执法监督、文明风尚四大提升行动,针对设施长期未使用、管理责任人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1. 关于“‘两个责任’压的不实”问题。一是落实挂包片区大党委制度,区委领导深入部门单位开展调研,就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战斗堡垒功能发挥提出明确要求;每月通过区委书记专题会、常委会会议等方式,专题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召开2023年度区委各直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区委常委会听取直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关于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督查的通知》,形成《关于江宁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报告》。二是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十四届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提示》《区纪委监委开展“一把手”廉政谈心谈话工作指引(试行)》,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聚焦营商环境、安全生产、国企平台融资、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等方面,形成一专项一报告,总结重点领域监督工作情况。印发“百名纪检监察干部访千企”活动工作方案,开展“E路清风·企业有话‘码’上说”电子问卷调查,2160余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效填报,收集意见建议300余条。针对破坏营商环境问题,进行立案查处、通报曝光。三是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发园区纪检监察工作质效的实施意见(试行)》,举办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下发《关于开发园区开展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排查的通知》,要求各园区纪工委重点聚焦融资、工程建设、政府投资基金、“四风”问题等方面廉政风险点开展一轮全面排查。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对区属国有企业派驻监督的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国有企业监管的实施细则》,并对国有企业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联合检查,约谈相关人员,压实层级责任。组织召开区国资系统领导干部专题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作廉政教育报告,提高拒腐防变思想和能力。

  12. 关于“选人用人问题较多”的问题。一是举办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培训,重点围绕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等工作进行政策讲解。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工作指导手册,拟制《关于规范区属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聘用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江宁区区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国企人员招聘和中层管理人员选拔聘用程序。二是从严管理干部职务职数设置、使用,坚持公务员(参公)科级领导职数入库管理。三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招录(聘)安置管理办法;优化完善人员调入工作程序。四是制定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制度,全覆盖完善因私出国(境)监管制度。

  13. 关于“党建工作存在短板”问题。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严格和规范组织生活制度 推动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提质增效的通知》,印发党组织书记、党员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制定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任务清单,规范有效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全区组工干部专题培训班和基层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班。二是建立全区老旧小区、安置房小区业(管)委会党组织组建情况底数台账,动态更新并通报各街道党组织覆盖情况。对各街道加强业(管)委会党组织组建工作业务指导。全区老旧小区、安置保障房小区业(管)委会党组织覆盖率100%。三是建立“双有”情况月调度机制,督促各街道、园区、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对符合单独组建和联合组建条件的,及时建立党组织;对尚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指导做好发展党员、转入党员等工作。全区从业人数30人以上社会组织、50人以上非公企业有党员比例达96%,从业人数100人以上“两新”组织有单建党组织比例达95%。四是组织村(社区)党员干部参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主题展,编印下发《江宁区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在全区各街道开展“百村巡讲”清廉主题教育;组织社工廉政培训,市区两级共培训341人。加强社区(村)书记管理。举办5期“头雁讲堂”,围绕关键领域进行专题辅导、领学领讲,提高社区(村)书记依法依规履职能力;印发《江宁区村(居)务公开管理办法》,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村(居)民自治机制的通知》《全科社工工作指导手册》,加强村(居)委会规范化运行。五是组织全区组工干部专题培训班、基层党支部书记主题教育培训班、2023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由市委组织部相关处室领导和区委组织部分管负责同志对党员发展和管理作专题授课,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六是指导推动街道、社区(村)、开发园区党组织引导流动党员亮身份、主动报到。指导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行业党委,做好各类平台企业中流动党员信息摸排。动态更新、登记流动党员信息393人。

  14. 关于“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重点问题线索、信访举报集中攻坚化解工作;拍摄年度警示教育片,2023年10月份以来,组织全区68家单位约2700名党员干部前往区委党校参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主题展;12月27日开始,在全区各个街道开展“百村巡讲”清廉主题教育。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提示》,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制发《区纪委监委开展“一把手”廉政谈心谈话工作指引(试行)》,对“一把手”有针对性地开展谈话;制发《关于开展廉政谈心谈话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召开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三是修订《江宁开发区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江宁开发区规模标准以下工程项目发包管理办法》;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承包行为管理的通知》,编印《市场行为管理资料汇编》,向各责任主体累计发放202份。

  15. 关于“‘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的问题。一是曝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监督提醒各部门落实好精文减会相关要求。依托“清风江宁”微信公众号推送“清风江宁”纪法课堂5期;在全区10个街道开展“百村巡讲”清廉主题教育,围绕群众身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等问题进行剖析宣讲。二是采取明察暗访方式,推进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加强监督检查。三是多措并举缓解拥堵。修建润麒路双向五车道便道,2023年12月20日通车。城管队员定人定岗,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及时劝离违规占道经营流动商贩。对万安嘉茂路口两侧信号灯路口逐步截留,避免早晚高峰大量车辆涌入;设置由宁杭高速口至园中路的双向绿波带;嘉茂路早晚高峰绿信比增加19%。在嘉茂路及其附近路段分时段安排警力现场疏导管理,对进出附近小区的车辆进行疏导。四是制定《2023年度社区(村)星级评定实施细则》,对星级评定指标项和考核责任单位进行大幅精简,聚焦年度重点、难点工作,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由2022年34项缩减为9项。

  16. 关于“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一是制发关于加强对“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加强日常监督的通知,通过电话督办、列席会议、现场检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责任单位抓实牵头整改任务,加速问题整改。二是东麒路北延,截至2023年12月,路基完成60%,桥梁工程完成85%,完成桥梁左幅梁板架设;东流路一期具备建设条件段已完成施工,二期已完成招投标,正在完善用地手续。捷运大道(汇通路东500米至九乡河东路段)正在推进征地手续;九乡河东路(捷运大道至S122段),完成征地一、二公告发布。三是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制定完善《粮油经营管理办法》等12项制度,完成14处“小散远旧闲”库点整治维修工程;“上审下”项目完成16个问题的整改。四是相关水环境问题整改先后通过区、市、省级验收。相关生态整治方面,对照实施方案完成相关工程措施,加强监管检测,先后完成区、市、省级验收。

  三、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的打算

  江宁区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用力、较真碰硬,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确保巡视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达到预期目标效果。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在旗帜鲜明讲政治上持续发力。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总书记 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聚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落实“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推动总书记 重要讲话精神在江宁落地落实,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和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在齐抓共管强担当上持续推进。区委将切实担负好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巡视整改责任,严格细致、较真碰硬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巡视反馈问题彻底整改到位。始终保持应有的干劲和闯劲,发扬钉钉子精神,强化工作措施,锲而不舍、久久为功抓好整改落实。

  三是提升整改标准,在建章立制管长远上持续加压。坚持常态长效,做到“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固化成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物,确保问题不复发、不回潮、不反弹。

  四是巩固整改成效,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上持续前进。把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聚力推进“十个高质量发展”,为稳定经济作出更大贡献。树立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江宁新实践走在前做示范,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宁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5-52120620;电子邮箱:jnqwxcgzbgs@163.com;地址:江宁区芳园南路1号区委巡察办。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

(责任编辑:chaife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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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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