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商务局:
为更好帮助外贸企业降低成本、开拓市场,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最大限度发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作用,省商务厅于近期印发了《云南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云商外贸〔2024〕7号)。
请各州、市商务局根据文件要求组织企业申报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并于2024年3月20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提交至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其中,企业经核准业务量认定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同时,各州市商务局可根据实际出台相关认定和管理办法,在本年度内认定一批州市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并报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备案。
云南省商务厅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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