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工信科〔2023〕15号)要求,经各区初审推荐、材料审查、第三方评审和考察,日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完成2023年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培育及评审工作。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拟批复同意以下创新中心申请(见附件)。现对拟批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反馈,写明事实依据并提供证明材料,同时请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地址邮编并随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附件: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 井新硕
电话、传真:83605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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