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三批3514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备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传真:010-88656259
附件:深圳市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公示名单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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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牵引单位的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2023年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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