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您将获得:
政策推送
个性化推送政策信息
政策查询
海量官方政策原文信息
企业查询
快速查询企业
数据导出
支持政策信息数据导出
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4日 18:16:38 发布部门:财政部 收藏

  为引导企业加大设备、器具投资力度,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公告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8月18日

(责任编辑:LXY)

原文链接: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