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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6日 14:00:09 发布部门: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收藏

  各县(市)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按照省工信厅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已明确要参加2023年智能制造评估,还未开展评估工作的企业名单反馈给你们,请有关单位组织企业于5月28日前通过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完成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企业参评。

  (二)于5月28日前组织企业完成自评估工作。

  二、联系方式

  (一)制造强市推进科

  联系人: 侯玮 2919036

  (二)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人:关婷 15524033887

  附件:1.2023年智能制造评估重点企业名单(需要但未开展)

  2.《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的通知》

  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25日

(责任编辑:liuwuyou)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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